事情是这样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将调整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车船税优惠政策。届时,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以及燃料电池商用车将不再享受免征车船税的待遇,需按规定全额缴纳;同时,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的政策也将一并取消。这一调整意味着,无论是新购置还是此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都将按照《车船税法》的相关规定正常纳税,标志着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正逐步向常态化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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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考量在于促进税收公平与增强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2025年插电式及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平均售价已达21.8万元,部分高端车型甚至超过百万元,这些车辆与燃油车一样属于大额财产,理应纳入财产税的征收范畴。根据规定,车船税按年征收,乘用车依据排气量分档计税,例如1.0升至1.6升排量税额为300元至540元,1.6升至2.0升为360元至660元;商用车则按辆或整备质量征收,具体适用税额将由各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总结一下,私家纯电/燃料电池车主:完全不受影响;插混/增程乘用车车主:年度用车成本微增;商用车及节能汽车车主:运营成本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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