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2日,美国代理司法部长托德・布兰奇的一封亲笔信,彻底撕碎了美国与海牙国际刑事法院之间仅剩的体面。
信中不仅全盘否认了法院对所有美国公民的管辖权,更官宣全面终止一切司法合作,相当于正式向国际刑事法院“宣战”。
这份强硬并非一时气话,早在23年前,美国就已经通过立法,授权总统在必要时动用武力,从海牙强行救回被扣押的美国人。
这部被外界戏称为“海牙入侵法案”的法律,如今正从纸面条款一步步变成现实。这场司法对峙的背后,藏着美国霸权最赤裸的逻辑。
美国代理司法部长布兰奇的这封信,直接寄到了国际刑事法院院长赤根智子的办公桌上。
搭配美国司法部同步发布的官方声明,等于把双方的矛盾彻底摆到了台面上,没有任何模糊空间。
美方给出的理由听起来冠冕堂皇:美国从来没有签署过《罗马规约》,也不是国际刑事法院的缔约国,因此法院根本没有资格对美国公民行使域外管辖权。
基于这个核心逻辑,美方开出了一份彻底的封杀清单:未来美国各级政府机构、所有公职人员,全面停止配合法院的任何工作,不管是调查取证、人员问询还是司法传唤,一概不予回应。
美方直接划下了红线:绝对不会将任何美国公民、公职人员引渡或者移交到国际刑事法院。等于从物理层面彻底切断了法院对美方人员的追责路径。
光否定管辖权还不够,美方还直接对着法院的公信力开炮。
美国代理司法部长布兰奇在信里直言,如今的国际刑事法院早就丧失了合法性和司法正当性,存在严重的“选择性执法”问题,内部还有不少违规操作、不当履职的乱象。
这番话的潜台词很明确:连你自身都不干净,自然没有资格来审判美国人。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等于从法理依据、执行路径、司法公信力三个层面,把国际刑事法院对美国的所有约束全部清零。
而这套行事逻辑,恰恰是美国霸权的一贯操作:规则只用来约束别人,一旦碰到自己的利益,就立刻全盘推翻。
美国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敌意,从法院还没正式成立时就已经埋下了种子。
事情要从2000年说起,当时的克林顿政府虽然签署了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规约》,但始终没有提交给国会参议院审批,等于只是签了个意向书。
等到小布什上台,直接撤回了签署,美国彻底和这个全球最权威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划清了界限。
也就是在2002年,小布什签署了《美国军人保护法》。
这部法律的核心内容只有一个:保护美国军人和官员不被国际刑事法院起诉。
其中最具争议的第2008条款明确授权总统,可以动用“一切必要且适当的手段”,解救任何被国际刑事法院拘留或监禁的美国人员及盟国人员。这里的“一切必要手段”,自然包括军事行动。
也正因为这个条款,这部法律被外界起了个形象的外号,“海牙入侵法案”。
等于从法律层面,美国早就做好了用武力对抗国际司法的准备。这不是什么一时冲动的威胁,而是写进联邦法典的既定国策。
在之后的二十多年里,奥巴马、拜登、特朗普几任总统,对国际刑事法院的态度时松时紧,有的时期会恢复部分接触,有的时期会加码制裁,但有一条底线从来没有变过:美国公民绝对不受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
这份跨越党派的共识,恰恰说明霸权逻辑早已深入美国政治的骨髓。
矛盾的总爆发,始于2020年的阿富汗战争罪调查。
当年3月,国际刑事法院正式裁定,授权首席检察官法图・本苏达对阿富汗境内的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展开调查,其中就包括美国军事和情报人员涉嫌虐待囚犯、侵犯人权的行为。
这个决定彻底踩中了美国的红线,当年9月,特朗普政府直接宣布制裁本苏达和另一名核心官员法基索・莫乔乔科,冻结他们在美国的所有资产,同时限制入境美国。
这是国际刑事法院成立以来,第一次被一个国家直接制裁高级官员,当时就引发了全球司法界的哗然。
但制裁并没有吓退法院,之后几年,调查一直在持续推进。更让美国恼火的是,法院把触手伸向了自己的核心盟友以色列。
2024年11月,国际刑事法院正式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前国防部长加兰特发出逮捕令,指控他们在加沙冲突中犯下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包括将饥饿作为战争手段、蓄意攻击平民等多项罪名。
这下美国彻底被激怒了,2025年2月,特朗普签署第14203号行政令,扩大制裁范围;同年6月,又将四名参与相关案件的法官纳入制裁名单。面对持续的强权打压,国际刑事法院选择了正面反击。
6月24日,三名分别来自加拿大、乌干达、贝宁的女法官,直接向美国纽约联邦法院递交了66页诉状,把特朗普政府告上了法庭。
她们指控美方的制裁措施缺乏法律依据,本质是用经济手段打压司法人员、干预独立审判。
这是历史上第一次有国际司法人员在美国本土起诉美国政府,双方的对峙彻底从单边制裁变成了双向司法对抗。
而7月2日的全面封杀声明,正是美国对这场诉讼的最强硬回应。
走到这一步,双方已经没有了任何回旋的余地。从制裁检察官到制裁法官,从被动反制到主动起诉,每一步升级的背后,都是美国霸权对国际司法规则的一次次践踏。
如果只看美方的公开表述,很容易被它的主权叙事迷惑。而布兰奇信中的细节,恰恰暴露了这套话术的本质。
在信里,布兰奇特意援引了《美国军人保护法》作为法律依据,把拒绝合作包装成了依法行事。
他甚至把抵制行为上升到了“捍卫国家主权”的高度,声称司法部的职责就是“保护美国公民的权利免受非法国际势力的侵害”。
这句话看似有理,实则偷换了概念,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是战争罪、反人类罪这种全球公认的严重罪行,本来就不需要对某一个国家的选民负责。
美方这套话术的本质,就是用国内法否定国际法,用主权名义掩盖霸权逻辑。
《罗马规约》2002年生效时,就明确了对战争罪的普遍管辖原则:只要罪行发生在缔约国境内,无论犯罪者国籍为何,法院都有权调查。
阿富汗是规约缔约国,法院调查美军在阿富汗的罪行,完全符合国际法准则。
但美国不管这些,对它有利的时候,就拿着国际规则到处指责别人;对它不利的时候,就搬出国内法说你管不着。这种双重标准,才是美国对待国际规则的真实态度。
目前,国际刑事法院方面还没有对布兰奇的信件作出正式回应。对于院长赤根智子来说,这无疑是个棘手的局面。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所有涉及美国公民的调查,都会陷入实质性停滞。没有美国的配合,法院连最基本的取证都做不到,更别说传唤、审判了。但真正的危害,远不止于此。
美国作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国家,公然否定国际司法机构的权威,用国内法对抗国际法,等于开了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如果其他大国纷纷效仿,都以“本国利益”为由拒绝遵守国际司法规则,那二战之后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全球法治体系,就会彻底形同虚设。
但历史早已证明,靠霸权维系的秩序从来都不会长久。美国或许能在短期内庇护自己的人员逃避追责,却会在长期透支掉所有的国际信誉。当一个国家把“本国优先”凌驾于全球公平正义之上时,最终失去的,会是整个世界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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