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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

以其便捷等的优点

成为不少群众

出行的主要选择

然而不安全

不文明的驾驶行为

会带来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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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26年7月2日,梧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长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辖区道路高峰时段上演了极其惊险的一幕:5人共乘一辆电动自行车,车上还有儿童并且只有2人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在车流中摇摇晃晃,险象环生!长洲大队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

7月3日,长洲大队通过分析比对锁定了驾驶人员的身份信息后,依法通知驾驶人彭某某到大队配合调查处理。执勤民警当场对彭某某进行了严肃的交通安全教育,详细讲解了超员骑行的危害,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依法对彭某某的超员行为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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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员搭载

极易引发严重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在一般情况下,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关于非机动车违法载人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虽然该条款主要针对机动车,但非机动车违法载人同样可以参照此条款进行处罚。

超员超载的危害

1. 使车辆不稳定。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2. 容易爆胎、失控。如果严重超员超载,客车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3.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4.更易铤而走险。超员超载往往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

5.无座乘员最危险。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梧州公安交警提示

一人一车 安全出行

车辆超载 安全超“负”

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

“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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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黎永森 梁永坚

编 辑:石桂晖

校 对:杨 珊

文 字:麦蕾、梁颖睿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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