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我手里的杯子差点没攥住。北海道苫小牧市,一个37岁的补习班讲师,在自己上课的地方,对着一个十几岁的女学生亲了下去。然后呢?然后被警察带走了。罪名是什么?“猥亵未达到性同意年龄的人罪”。四月十四号干的事,十五号家长去问,七月初才逮捕。整整两个多月,中间那段时间他在干嘛?继续对着别的孩子笑?继续拿粉笔头逗人玩?我不敢想,一想就堵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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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岁啊,那是什么年纪?人家爸妈把孩子送进补习班,是冲着提高成绩去的,是信你这个老师能传道授业解惑。结果你倒好,直接把人当成了什么?嘴唇一碰,你觉得没事?你觉得“就亲了一下”?新闻里写了,他自己承认“没错,确实发生了”。轻描淡写,跟说“今天下雨了”似的。可那一下,对那个女孩来说,可能是一辈子的阴影。她以后上任何课,看到任何男老师,心里会不会哆嗦?会不会觉得那个狭小的教室就是牢笼?这些,你一个三十七岁的大男人想过没有?

最让我憋屈的是这个罪名,什么叫“猥亵未达到性同意年龄的人罪”?说白了,就是对方年纪小,不管同不同意都不行。可你听听,这词儿本身就透着一种“技术性处理”的味道。好像只要把年龄线一卡,把动作一描述,这事儿就结了。可那是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案件编号。女孩的家人去咨询,然后有人报警,证据确凿,才把人摁住。要是没人报呢?要是女孩不敢说呢?你是不是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继续当你的“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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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那边老爱拍那种校园剧,老师热血,学生纯真,阳光洒在课桌上。可现实呢?现实是补习班里藏着这种衣冠禽兽。我承认,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大多数老师都是好的。但就这一个老鼠屎,就能坏了一锅粥。更可气的是,这种事情不是头一回听说了。隔三差五就有类似的新闻冒出来,不是教练就是家教,不是偷拍就是动手动脚。然后呢?道歉,停职,过几年换个地方重操旧业。法律的手就那么软吗?软到只能轻轻拍一下,连个响都听不见?

有人说,不就是亲了一下么,至于上纲上线?我呸。今天敢亲,明天就敢摸,后天就敢干更出格的事。这种试探从来都是得寸进尺的。那个女孩得鼓起多大的勇气告诉家人?家人又得下多大的决心去报警?每一步都像在刀尖上走。而加害者呢?坐在审讯室里,轻飘飘一句“没错”就完了。他不觉得羞愧,不觉得恶心,他甚至可能觉得冤枉——不就是表达好感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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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好感?你配吗?你是老师,你是成年人,你是被雇来教书的,不是来猎艳的。补习班不是你的狩猎场,课桌不是你的道具。那个女孩信任你,叫你一声“老师”,这份信任比金子还贵,你拿什么还?拿一副手铐还都算轻的。

我翻评论,看到有人讲日本社会对这类事处罚太轻,有人讲应该终身禁教,还有人讲要公开姓名。我觉得都对,但都不够。得让所有干这行的人心里有根弦,知道碰了红线就不是闹着玩的。得让家长敢送孩子去任何一家补习班,不用偷偷在窗外盯着。得让女孩们知道,被欺负了不是她们的错,说出来有人会帮她们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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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搁谁身上谁不火大?反正我火大。火大之后又觉得无力,因为我知道这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但只要每出一回,我们就骂一回,就盯一回,就把聚光灯打在这些阴暗角落上一回,总能照出点变化来。那个女孩以后的路还长,但愿她能跨过这个坎。至于那个讲师,监狱里好好想想吧——你毁掉的不是一时冲动,是一颗心对成人世界的全部信任。这笔账,你算得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