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730天。如果暗恋是种病,那我大概是重症晚期——还是那种明明知道没药可救,却每天翻药方的人。喜欢一个高中男生的感觉,就像数学课上的开怀大笑:你以为笑得足够大声,全世界就都会听见,其实只有你两个人乐在其中,而旁人早就在翻白眼了。

我当时就坐在他后面,聊着最没逻辑的天。明明在讨论一道函数题,下一句就拐到了“如果我们是外星人,还会不会学数学”。笑声大到脸颊发酸,班主任在后门窗户上瞪过来的眼神都挡不住。我记得有一次站在储物柜前,我俩眼神撞上,同时咧开嘴傻笑,就因为刚又干了件蠢事。那时候我整个人像被搁在热气球的篮子里,脚不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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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穿了件自认为很可爱的上衣,他直直盯着我,眼神里满是不加掩饰的欣赏。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完蛋了。虽然心里清楚,他远在我够不到的那个“受欢迎俱乐部”里,几乎全校女生都对他有好感。可那又怎样,一条他发来的短信,就足够让我脚趾蜷缩、脸颊发烫,仿佛连地毯都变成了蹦床。他随口一句“今天很好看”,我就觉得自己是整条走廊最美的姑娘。

那段时间,我甚至开始在情歌里找自己。每一首甜歌都像在写我们,洗碗时扭来扭去,笑一整天,恨不得下一秒他就能出现。我在脑子里拍了一整部电影:我们在一片野地里奔跑,去游乐园你一口我一口舔同一支冰淇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