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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澳门月刊)

校园同学间的日常推搡,竟升级为警方重案组跟进的伤人案件!7月3日,香港屯门一所公立中学内发生惊险校园冲突事件,一名16岁高中生在教室内被同龄同学推倒后当场昏迷,紧急送医抢救。警方将案件定性为伤人案并交由重案组专项调查,目前暂无人员被捕,这起未成年同龄冲突也引发了大众对校园暴力界定、未成年惩戒尺度的广泛争议。

根据警方通报,当日下午2时52分,屯门医院医护人员率先向警方报案,告知院方接收了一名情况危急的少年患者。这名16岁男生送院时已经陷入深度昏迷,医护人员第一时间对其展开急救。结合少年本人状态与现场目击者描述,医护人员初步判断,少年的伤情并非意外导致,大概率是遭他人推倒撞击所致,因此代为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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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警方到场核查确认,该名昏迷少年为屯门官立中学的在校学生。事发时段为当日下午课堂时间,冲突发生在学校普通教室内,涉事另一方为一名年仅14岁的同校男生。两人在课堂区域发生肢体冲突,14岁男生出手将16岁男生推倒在地,后者倒地后头部或身体受到撞击,随即失去意识,现场同学发现后第一时间上报校方。

针对本次突发的校园伤害事件,校方已正式启动校内危机处理小组。除跟进伤者救治进展外,重点针对同班及校内有心理情绪困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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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受伤的16岁少年仍在屯门医院接受救治,昏迷状态尚未解除。警方仍在调取教室周边监控、走访目击师生,厘清冲突发生的具体起因、经过,后续将结合伤者验伤结果、双方笔录,依法界定责任并作出后续处理。校方也将结合调查结果,完善校内纪律管控与反欺凌机制,防范同类肢体冲突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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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香港法律层面剖析,该案的重案组介入具备明确法理依据。根据香港《少年犯条例》,本地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为10周岁,本案涉事14岁男生已达到担责年龄门槛,并非完全无法律约束。很多民众存在认知误区,认为未成年学生冲突仅属校内纪律问题,但法律明确规定,故意推倒他人并造成重伤、昏迷等严重身体伤害,即可构成“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的伤人罪,不属于普通民事纠纷。

目前,16岁伤者仍在医院接受观察治疗,警方正结合监控、证人证言及伤情鉴定固定证据。此案也为香港校园治理敲响警钟,唯有校方纪律管控、警方法律震慑、家庭引导教育三方联动,才能遏制低龄暴力,守住校园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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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法律人士补充,香港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的行为零容忍,即便无预谋的突发性暴力,只要造成实质性伤害,就会触发刑事追责。该案交由重案组跟进,正是警方厘清“打闹”与“刑事伤人”边界的关键举措,向社会传递出未成年人暴力无豁免空间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