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树阴浓夏日长,暑期消费正升温。与线下研学旅行、休闲娱乐的热潮涌动一样,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迎来高峰。相关统计显示,暑假正是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高发时段。
“直播打赏的钱能要回来吗?”“游戏充值退款是全额退吗?”一段时间以来,未成年人网络消费问题引人关注。数据显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案件的年收案量从2021年的50件升至2025年的997件,收案数量增长近20倍。其中,主要案件类型为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多为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等非理性消费引发的退款纠纷。
纠纷为何频发?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1.96亿人。触网年龄不断降低,而网络平台“一对众”的经营模式,容易在同一类问题上引发大量同类型案件,且案件涉案标的额差较大。据北京互联网法院统计,直播打赏类纠纷个案最高金额达650余万元,游戏充值案件单案最高金额超64万元,有的未成年人在抽奖小游戏、盲盒消费中短期即充值数十万元。
触网场景持续拓展,新型风险也不断涌现。除了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等传统领域,未成年人还活跃在社交互动、漫画阅读、盲盒消费、连麦交友、休闲小游戏等新兴网络服务场景中。以“氪金”为例,有的免费游戏专门设计内购模式,通过抽卡、购买皮肤或道具等方式,诱导用户过度消费。此外,盲盒抽取、充值返利、投机性玩法、社交绑定打赏等诱导性消费模式层出不穷,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几乎没有抵抗能力。
此类消费纠纷频发,不仅反映出家庭监护存在不到位的情况,也暴露出部分平台在防沉迷机制建设、消费限额管理、内容审核等方面存在短板。现实中,不少平台的“未成年人模式”形同虚设,身份识别流于形式,消费限额缺乏刚性约束。出了纠纷,家长举证难、维权难,平台一句“无法证明是未成年人操作”就把责任推了回来。
法律法规对此都有非常明确的要求。根据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大额充值要由其监护人代理或经监护人同意、追认。对于网络平台,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游戏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保护暑期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权益,家庭是第一道防线,家长要当好“引导者”,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网络消费行为,培育形成正确消费观念;同时也要当好家庭钱袋子的“守护者”,熟练掌握智能设备“未成年人模式”应用、支付密码保管、支付账号管理等关键技能。
网络平台应严格遵守法律要求,持续完善未成年人友好型网络环境。例如,有的平台公布2026年暑期未成年人游戏限玩日历。根据其规定,2026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未成年人仅可在每周五至周日20时至21时登录游戏。在及时更新“未成年人模式”应用的基础上,平台各方应增强产品适配性,完善账号识别、纠纷处理等机制,减少未成年人非理性网络消费行为的发生。
暑假要放松,但也不能松懈。家长守好第一道门,平台守住技术关口,监管部门守牢制度底线,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网络消费安全防线,才能让“小网民”们过一个安全、快乐、充实的暑假。(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万祥)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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