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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两财经)

6月5日-7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提及的调整内容,全国多地已陆续开展试点,公积金“一金多用”模式的创新举措展现出制度更灵活的一面。

四大新变化

此次正征求意见的《条例》主要有四大变化:缴存覆盖面扩大了;使用范围拓宽了;资金管理机制优化了;更加注重提升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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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由原来的6种拓展至9种。新增的三种情形为,将自住住房装修、支付物业费纳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增加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作为兜底条款,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多地已推创新举措

今年上海、深圳、广州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断突破上限。在扩大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方面,多地更是有众多创新之举。比如,提取公积金可用于购买车位、支付物业费、购房首付款、购房税费,也可用于住宅专项维修、城市更新、跨境结算、重大疾病医疗支出等。

超10万亿资金将盘活

此次正征求意见的《条例》中提及的调整内容,全国多地也在做试点。这是公积金“一金多用”模式的创新。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超10万亿元的存量资金得到盘活,可以为居民住房需求提供支持,也为房地产市场修复和城市更新注入了长效资金。

小两观察

新政拓宽提取范围、放宽缴存门槛、简化贷款流程,直击群众住房消费痛点。多地试点早已落地,盘活十万亿存量资金,实现公积金全住房周期覆盖。此次改革兼顾普惠性与实用性,尽显民生政策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