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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 无处不在交通违法 无处遁形

近日,西昌公安交警

接到60余条市民举报信息

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抽烟

并向车窗外抖烟灰、丢烟头

现已核实处理

并将4起典型案例

曝光如下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

案例一

网友举报:2026年6月16日,一辆号牌为川WD28995的出租车在航天大道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向车窗外抖烟灰丢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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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情况属实。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西昌公安交警已依法对黄某某机动车驾驶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网友举报:2026年6月15日,一辆号牌为川WD03911的出租车在航天大道一段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向车窗外抖烟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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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情况属实。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西昌公安交警已依法对尹某某机动车驾驶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网友举报:2026年6月16日,一辆号牌为川WD21898的出租车在航天大道一段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向车窗外抖烟灰丢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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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情况属实。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西昌公安交警已依法对苏某机动车驾驶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案例四

网友举报:2026年6月22日,一辆号牌为川WPZ007的小型轿车在航天大道一段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向车窗外抖烟灰丢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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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情况属实。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西昌公安交警已依法对卞某某机动车驾驶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举报方式

方式一:可通过西昌公安抖音、微信公众号后台私信发送举报信息;

方式二:可通过西昌交警抖音、QQ邮箱 2739642743@qq.com发送举报信息。

注:举报信息中需正确填写交通违法时间、地点、车牌、清晰的交通违法照片视频,举报范围只针对西昌市全市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包含高速路段)。

西昌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文明交通
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参与
安全出行
离不开大家的共同监督

西昌公安交警鼓励每一个人
都能成为文明交通的监督员
让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
无处遁形

来源:西昌公安

编辑:李瑞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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