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奢侈品牌LV以其标志性花卉图案在中国密集发起商标诉讼,新茶饮品牌茉莉奶白一审被判赔1030万元。而在去年1月,LV还起诉了南京一家鸭血粉丝店,相关餐吧老板称被索赔120万元,最终被判赔6万元。

一边是公认的跨国高端奢侈品巨头,一边是客单价仅十几块的路边小店,这起跨界维权官司,颠覆了许多人的想象。一来,两者的体量差异太过巨大;二者,双方各自经营领域也并无强关联,更不具备同一竞争场景下的易混淆性;其三,品牌方维权所提出的120万元诉讼请求,其被侵权损失的定价评估是否过高,也引发了公众关于品牌维权是否过度的讨论。

据媒体报道,涉事餐饮门店在店铺门头和餐具装饰中使用了与LV经典四叶花卉图案高度近似的纹样。《商标法》明确规定,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容易导致公众混淆的,即构成商标侵权。虽然奢侈品与小吃店并非同一竞争赛道,但对于知名品牌的商标权益保护,则突破了同品类竞争的局限。根据2026年6月26日新修订的《商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注册驰名商标享有法定跨类保护,可禁止他人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复制、摹仿或翻译其商标标识。

LV的四叶花卉图案作为全球高辨识度的知名标识,具备极强的品牌属性。即使餐饮门店主营业务与奢侈品行业毫无关联,但使用近似纹样也容易让消费者在视觉上与两者产生关联。从法理层面审视,LV的维权诉求确实具备合法合理性,品牌方的维权行为并非“师出无名”。

但“合法”是否“合情”,则是这一事件的核心争议所在。LV作为一家享誉盛名的国际大品牌,此番维权虽合法却略显苛刻,虽合规却超乎情理。首先,涉事餐饮店是否具备主观的侵权故意,作为一家市井小店的经营者,是否具备将市面普通花卉图案与国际知名品牌联系到一起的辨别能力,这些值得商榷;其次,品牌方所主张的侵权损失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朴素认知,120万元的索赔金额,让小本经营的个体商户陷入经营危机。虽然不能说涉事门店的倒闭与本次诉讼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最终法院支持的赔偿金额也下调至6万元,但长期的应诉压力让商家不堪重负,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更值得思考的是,这场跨界维权暴露的知识产权保护二元困境。对于国内外大品牌而言,跨品类的商标维权是必要的保护手段。但对于海量的市井小微商户来说,知识产权和商标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和严格化,也超出了自身的认知能力和经营思维。我们不能够去要求所有的个体经营者像知名品牌的法律团队那样,对每一则法律条文如数家珍,可以避开每一条侵权红线。而当后者一旦触碰到前者的保护“禁区”,面临对方团队化、标准化的维权体系,必将处于完全的弱势地位,更无力承担天价的维权索赔。这也是本次LV维权事件沦为公众眼中“以大欺小”的降维打击,其认知错位的根本所在。

法理是市场的底线,情理是社会的温度。保护知识产权,其出发点应是规范市场行为,约束侵权主观故意,但不能在客观上造成“打击一大片”的不良反应。品牌维权应将恶意仿冒牟利与无心轻微侵权区别对待,对于前者可重拳出击,对于后者需手下留情。

此外,市场监管与普法工作也应进一步下沉到基层,相较于事后追责和高额追偿,事先加强对经营个体的知识产权普法和风险防范培训更为重要。同时,对于轻微和无意识的侵权行为,也应建立起教育整改为主,处罚追责为辅的纠错机制,提高个体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容错率,做到监管有尺度,执法有温度。

LV跨界起诉鸭血粉丝店,并不是简单的大牌耍横,也非单纯的小店躺枪,而是要厘清情与法的边界,在保护品牌权益与扶持小微民生之间找到平衡,既要防范别有用心者碰瓷前者,也给后者留下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特约评论员 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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