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过渡期已经收官,大量卡在改革节点的退休中人,陆续拿到了正式核算后的养老金待遇。很多人发现一个很现实的现象:同样工龄、同职级、同在一个单位上班,只是前后相差三四年退休,每月养老金就能拉开几百甚至上千元的终身差距。早退的中人待遇偏低,晚几年退休的中人全额享受新办法待遇,鸿沟越来越明显。不少退休中人心里充满困惑,同样一辈子在岗奉献,为什么仅仅因为退休时间早晚,终身养老待遇就出现巨大落差,这批早年退休的中人,也成为最需要精细化平衡、被公平对待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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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把基础概念用大白话讲清楚,分清老人、中人、新人三类群体的边界,所有政策依据来自国务院国发〔2015〕2号文件,十年过渡期划定为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2014年9月之前退休的机关人员叫老人,沿用旧待遇终身发放;2014年10月之后参加工作的叫新人,完全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社保、算养老金;而改革前参加工作、过渡期内办理退休的,就是大家常说的退休中人,也是整套过渡政策里最特殊、待遇分化最明显的一批人。

为了平稳推进双轨制并轨,国家设计了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的过渡方案,本意是不让改革让任何人待遇下降。简单拆分这套计发逻辑:社保部门会同时用两套公式核算养老金,一套是改革前的老办法保底待遇,一套是包含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的新办法待遇。如果新办法算出来的钱低于老办法,就按老办法全额发放,待遇不降低;如果新办法待遇更高,高出的差额部分,不会一次性全额发放,而是按照退休年份逐年递增比例计发,这个比例一旦锁定,终身不变,不会随着过渡期结束自动补发早年暂扣的差额。

全国统一的阶梯发放比例非常清晰:2014年10月至2015年退休,只发放超额差额的10%;2016年退休发放20%;2017年30%;往后每晚退休一年,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直到2024年过渡期最后一批退休人员,可以100%领取全部新办法超额待遇。这一套阶梯限高规则,就是同单位、同工龄中人出现巨大待遇差距的第一层核心原因。

举一个非常直观的例子就能看懂差距来源。两名工龄35年、中级职称的同事,一名2015年早退,一名2024年晚退。两人老办法保底工资同为3800元,新办法全额待遇同为4300元,每月超额差额是500元。早退人员每个月只能多加50元,月养老金合计3850元;晚退人员可以全额领取多出的500元,月养老金合计4300元。仅仅因为退休时间相差九年,每月固定差距450元,几十年终身领取下来,累计差额会达到十几万元。这笔差距不是临时差额,而是固化在每月待遇里,每年跟着养老金上调同步放大,差距只会越来越明显。

除了阶梯比例带来的硬性差距,第二层分化来自视同缴费指数和过渡性养老金核算标准,这也是早退中人吃亏的关键。过渡性养老金是专门补偿2014年之前没有个人账户缴费工龄的待遇,计算公式由计发基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年限、过渡系数四个部分组成。视同缴费指数由退休当年的职级、薪级工资核定,早退的中人提前离开岗位,不再参与后续职称晋升、薪级晋级,视同指数停留在较低数值;晚退休的人员在岗时间更长,有机会提升职称、上调岗位工资,视同指数更高,过渡性养老金自然更高。同等工龄之下,仅仅指数相差0.2到0.3,每月过渡性养老金就会相差几百元。

第三层容易被忽略的差距,来自地方前期预发临时养老金、分批核算带来的人为偏差。过渡期前几年,各地社保经办系统不完善,海量中人档案需要逐一审核,大部分地区先按照老办法预发临时退休金,新办法精细核算滞后数年。部分地区在档案认定、视同工龄折算、调动工龄合并、职称材料归档上存在疏漏,一些早退中人的视同年限被少算、指数被低估,正式核算后待遇基数偏低,而后期完善系统后退休的中人,档案审核更精细,核算更完整,进一步拉大了群体之间的待遇鸿沟。

很多人会客观区分制度初衷和现实落差,保低限高的初衷是平稳改革,避免并轨初期待遇大幅波动,防止财政压力集中爆发。但落地之后,客观形成了“早退吃亏、晚退受益”的局面。所有过渡期初年退休的中人,把整个职业生涯奉献在旧体制阶段,没有完整缴纳多年职业年金,又赶上阶梯限高最低比例,双重因素叠加,成为待遇相对薄弱的群体。这批人既不属于完全沿用旧制度的老人,也不属于完整享受新制度红利的新人,夹在改革中间,成为过渡阶段最特殊的一批人。

在这里要客观区分两个概念:制度保底和待遇均衡。政策已经做到了保底,保证所有人待遇不低于改革前水平,守住了底线;但均衡性存在短板,没有平衡不同退休年份带来的终身差额固化问题。很多中人的诉求并不是推翻整套过渡政策,而是希望细化兜底机制,完善核算细则,纠正基层经办中的错漏认定,让同等贡献的在岗人员,不要因为退休年份的先后,形成不可逆的终身待遇差距。

接下来梳理这类退休中人可以主动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方向,理性维权,不盲目诉求全盘重算政策。第一,逐一复核个人视同缴费年限与档案材料。很多早退中人待遇偏低,并不是政策问题,而是早年档案调动、工龄认定、薪级材料归档不完整,导致视同缴费年限、视同指数核算偏低。可以携带个人人事档案,到参保地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待遇复核,补全遗漏工龄、补录职称材料,重新核算过渡性养老金,纠正经办中的错漏项。第二,核对职业年金的完整归集。部分单位早年年金缴费归集不及时,离岗后年金断缴,个人账户积累偏少,也会拉低每月补充养老待遇,可以申请核查个人职业年金账户明细,补记合规缴费记录。第三,关注地方中人待遇补差整改工作。近两年多地人社部门开展中人待遇清算回头看,针对早期核算口径不统一、基数偏差的人员,分批完成差额补发,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及时关注本地官方通知,不要错过复核窗口期。

同时也要理性看待制度边界,全国十年过渡期的阶梯计发规则是统一顶层制度,不会大范围推倒重算。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方向,不是修改已经落地的过渡计发比例,而是通过每年养老金上调的结构优化,加大定额调整、倾斜调整力度,缩小低收入退休群体的待遇差距,在增量调整中慢慢平衡存量差距。也就是在每年普涨养老金的时候,向长工龄、低收入、早年退休的中人适度倾斜,提升这部分群体的年度增资获得感,缩小终身待遇落差。

我们也要客观看待整个并轨改革的大逻辑,养老制度改革是循序渐进的系统工程,没有完美的方案,只有不断优化完善的过程。保低限高守住了不降低原有待遇的底线,但在均衡性上留下了可以优化的空间。那些在过渡期前几年退休的机关事业中人,数十年扎根基层岗位,完整经历了旧体制的工作阶段,不能简单用“晚退多缴费”一句话抹平不同阶段的工作贡献。在守住制度框架的前提下,精细化做好档案复核、待遇纠错、存量补差,就是对这批过渡中人最直接的公平对待。

对于广大退休中人来说,不要轻信网上“全额补发暂扣差额”“推翻过渡政策重算养老金”等不实谣言,所有政策调整只会通过人社部门官方渠道发布。合理的维权路径是复核个人档案、核对账户明细、申请待遇复查,纠正经办层面的错误,而不是期待顶层制度大范围改写。长远来看,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不断深化,养老金上调的提低导向持续强化,会慢慢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让养老保障更加均衡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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