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有说“法”,听金燕快乐普法。
今天这事儿,热搜直接炸了!一杯卖18块的国产奶茶,被LV告了,一审判赔1030万!什么概念?5万5千多杯奶茶,赔没了!
评论区直接沦陷:“LV你是不是穷疯了?人家卖奶茶招你惹你了?”“你那花纹不也是抄咱们唐朝的吗?怎么好意思告别人?”
听着特替奶茶店委屈,对吧?今儿咱们不站队,只站法律,冷静聊聊这事!
首先,商标保护的不是“花纹”,而是“品牌识别功能”!
有人翻出唐代宝相花,觉得LV恶人先告状:“老祖宗的东西,你凭什么独占?”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与娱乐法律师刘凯分析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的,从来不是哪个基础元素,而是它在市场上代表谁。简单讲,法律保护的不是“花本身”,而是消费者一看到这朵花,会不会直接想到LV。就像一个“对勾”,谁都能画,但一旦消费者一看到就想到耐克,那它就是商标意义上的“身份标识”。
同理!LV那朵花,历经170多年,真金白银往里砸,硬生生把普通花纹变成了“LV专属”。法律只认一点:这朵花贴出去,有没有让人误会?
第二,是不是“蹭”?不看动机,看效果!
有人喊冤:“我买奶茶冲的是味道,谁看那朵花?”但法律不看你怎么想,而看普通消费者实际怎么反应!
法庭上,两边的logo一摆:茉莉奶白的四叶花跟LV的7件注册商标,除了中间孔眼大小不同,其它地方,简直像双胞胎!社交媒体上,消费者每一句随口的“LV平替奶茶”,每一个把两者放一起拍照的“联名帖子”,看似只是玩梗,都可能成为侵权证据。
法律上有个词叫“混淆”,很多人以为得“以为是一家”才算。不对!只要消费者觉得“这俩是不是有关系?是不是联名?”这就够了!你买杯奶茶以为沾了点奢侈品的边,结果LV压根没跟你合作。
第三,最大的“坑”,是茉莉奶白自己亲手挖的!
公开记录显示,2024年,茉莉奶白多次申请四叶花卉图案的商标,全被驳回。
正常操作是什么?不服?去打行政诉讼官司,跟商标局掰扯。但茉莉奶白没打,继续用,奶茶包装、香氛、红包封面都用上,越用越欢畅!
第四,1030万怎么算出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法定赔偿一般最高500万,一审判了1000万,整整两倍。法院是依据LV提交的证据,结合行业平均利润率、侵权产品占比、门店规模等客观因素,适用侵权获利计算的规定,依法估算得出的。你靠这个标识赚到的红利,要吐出来!
这1030万里,1000万是“侵权获利”,30万是LV维权的合理开支。
这只是一审判决,茉莉奶白已经放话了:要上诉!
金燕之谈:一审看下来,法律对“明知故仿”确实不手软!商标法管的不是你“卖什么”,而是你“用了什么脸”。只要这个“脸”让市场误以为你和大品牌有关联,即使你卖的是奶茶,也可能付出很高的法律代价。大牌的法务团队比你想象的专业100倍,别拿业余挑战人家的饭碗!这笔千万级“学费”,最终交不交、交多少?搬好小板凳,坐等二审!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湘潭大学23级法学二班 石昕淇
湖南日报社政法工作室
省委政法委宣教处
省高级人民法院宣教处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联合出品
作者:何金燕
责编:何金燕
一审:王为薇
二审:刘文韬
三审: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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