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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废止、撤销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厅对2026年6月30日之前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1件予以撤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件,即将到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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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