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低空飞行秩序,严厉整治无人机违规“黑飞”行为,筑牢全域低空安全防线,近日,湘潭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联合中路铺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无人机违法飞行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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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违法行为人唐某某为持证飞手,长期承接无人机航拍业务赚取酬劳。2026年6月9日至10日,唐某某在未申报飞行计划的情况下,未经批准操控未完成实名注册的大疆Matrice 400无人机,在我县多个乡镇管制空域内擅自开展飞行作业,涉嫌违法飞行。

唐某某的行为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无人机“黑飞”违法行为,唐某某对自身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停飞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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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无人机飞行绝非随心所欲,低空领域并非法外之地。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于5月13日发布的湖南省新版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湘潭县全域均属于管制空域,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湘潭县区域内的飞行活动均必须经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批准以及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报备后,方可合法飞行。请广大飞友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勿以身试法。

下一步,湘潭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无人机违法飞行巡查整治力度,常态化抓实低空安全管控,严厉打击各类无人机“黑飞”乱象,全力守护辖区空域安全、社会治安稳定。

来源:湘潭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