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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

《苍南县第二高级中学住宿费 收费标准定价方案》

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有关规定,依据初步成本调查和实地查看,同时考虑我县及学校实际情况,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拟定了苍南县第二高级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自2026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7月3日至7月14日。

二、反馈意见途径及方式:

1.电话:0577-68881822;

2.邮件地址:69926975@qq.com

3.通信地址:苍南县发改局价格管理科(苍南县行政中心4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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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小编微信:cnw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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