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85岁老人当沙包打?南京秦淮,女子通过平台为85岁外婆聘请住家保姆,在已服务超1000天、月酬5000元的情况下,监控拍下保姆多次扇巴掌、揪头发摇晃、从背后将老人推倒在地等虐老行为,家属发现后报警,警方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保姆刑事立案,目前案件正在侦办,家属同时追究平台监管责任。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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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某今年85岁,患有轻度阿尔茨海默症,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年痴呆,平时记性不好、反应慢,白天基本是保姆姜某陪着在家,子女上班忙,就隔三差五回来看看。

姜某是2023年经天鹅到家南京新街口服务机构介绍来的,当时也走完了平台所谓的面试、体检、背调流程,双方签了正式家政服务合同。

2025年,家属觉得姜某干得还行,又在同一个机构跟她续签了合同,约定每月基本报酬5000元,节假日在另行算加班费。

平台系统里,姜某的接单记录清清楚楚,截至2026年6月,她在这户人家已经连续服务超过1000天,属于平台上少有的“长期稳定阿姨”。

可谁也没想到,这份“稳定”底下藏着恶。

2026年6月22日,星期二,南京的梅雨季刚过,天有点闷热,早上7点50左右,郝某吃完早饭,坐在餐桌前跟保姆姜某比划,意思是嘴里好像不太舒服、牙或者牙龈疼,让阿姨看看。

这是失智老人常用的沟通方式,说不清楚就用动作比,如果是个有耐心的看护,要么问问哪疼,要么给倒杯水、看看口腔,但监控拍下的画面,让家属黄女士当场崩溃。

姜某听到老人嘟囔、比划,脸上没有任何关切表情,反而啪地先抽了老人头部一巴掌,老人被打懵了,还没反应过来,姜某又伸手揪住老人稀疏的花白头发,前后左右使劲摇晃,像拎个物件似的把老人脑袋拽来拽去。

郝某只能无助地坐在椅子上,双手微微抬起护着自己头,根本不敢反抗,也没力气反抗,打完后姜某把碗往桌上一放,冷冷让老人把嘴里的食物吐出来。

老人乖乖吐了,姜某居然又顺手赏了老人一巴掌,这才端着碗转身走开,留下老人孤零零坐在餐桌前发呆。

这还没完。当天上午11点53分,监控拍到了更恶劣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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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吃完午饭在餐桌边慢慢踱步,可能是坐久了腿胀想活动活动,步子很慢很碎。

姜某正在客厅沙发上低头玩手机,突然毫无征兆地站起来,快步走到老人身后,双手一推,直接把85岁的郝某从背后撂倒在地!

老人咚一声摔倒在瓷砖地面上,而姜某看都没看一眼,跨过老人的身体就去继续玩手机了,就好像地上躺的是个碍事的包裹。

过了好一会儿,老人才自己挣扎着爬起来,慢慢挪回餐桌前的椅子坐下,全程没敢吭一声。

黄女士说,要不是她在7月1日晚上偶然翻看家里远程监控的回放,可能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

那天她本来想看看外婆中午吃得好不好,结果点开6月22日的录像,先看到扇巴掌,再看到揪头发摇晃,最后看到亲外婆被从背后推倒,她当场气得浑身发抖,马上把这段监控导出保存,并通知了所有直系亲属。

一家人碰头看完完整录像后,一致决定:不私了,直接报警。

2026年7月2日,黄女士陪同家属带着监控视频原件、老人身份证明、家政服务合同复印件,到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朝天宫派出所报案,控告保姆姜某涉嫌虐待看护人

民警受理后呈报分局审核,很快,落款为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的《立案通知书》下来了,姜某因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刑事立案,目前已被依法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具体措施以警方后续通报为准)。

与此同时,家属带郝某老人到指定鉴定机构做伤情鉴定,虽然老人身上主要是软组织挫伤、没有明显骨折,但司法鉴定会综合考量多次暴力行为对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损害,特别是针对失智老人的精神摧残,这在认定情节恶劣时非常关键。

黄女士也明确表态:刑事部分要严惩保姆,民事部分要一并追究天鹅到家平台的连带责任,“我们交了高额管理费,平台说有监管,结果连保姆天天打老人都发现不了,这个责任不能甩。”

截至2026年7月4日,记者将采访函发至天鹅到家公关邮箱,未获回复,下面说法律层面的几个关键问题,家里有老人、小孩请尤其留意。

第一,保姆打老人不是家务事,而是公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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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60条之一规定,对老年人负有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看护人且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致人重伤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重判。

此罪是公诉案件,不要求家属去法院自诉,警方应当主动立案侦查,只要监控拍到多次打骂、推搡、侮辱,哪怕未达轻伤,司法实践一般也认定情节恶劣予以刑事立案。

此外,法院可依据刑法第37条之一,宣告禁止该保姆在3至5年内从事看护、家政类职业。

第二,家政平台收了管理费就可能要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面临行政追责。

如果平台与保姆之间是员工制管理,保姆属平台派遣,平台需对履职中的侵权承担雇主替代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是纯中介制,平台虽不直接对保姆行为负责,但若未尽到身份核验、无犯罪记录筛查、岗前培训及定期回访义务,存在过错的,需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