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方尚春

2026年6月30日,一则来自马鞍山纪检监察网的通报,让不少人唏嘘不已。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程新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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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几行字,却像一记重锤,砸在了许多熟悉他的人心上。就在一年多前,他刚刚接过“从检三十年”的检察荣誉章,感慨万千。1994年从安徽大学毕业、满怀憧憬踏入检察系统的“小程”,彼时已变成鬓染霜华的“老程”。三十年的光阴,他本应是博望检察的一面旗帜,如今却成了警示教育的最新注脚。

从“荣誉章”到“审查调查”,反差来得太猛烈。

翻看程新生的履历,他曾任博望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担任过院机关党总支书记,主持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也曾在服务民营经济的座谈会上侃侃而谈。他还曾作为办案检察官,参与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在同事和下属眼中,他曾是榜样——在“从检三十年”荣誉章颁发仪式上,他鼓励年轻干警“春光无限,奋发正当其时”。

然而,正是这样一位在检察系统深耕三十年的“老兵”,在即将或已经可以安享职业生涯晚节的时候,倒在了纪律和法律的审视之下。

这不禁让人想起不久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原二级巡视员杨金高落马,黄山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张大文也被查。短短数月,安徽检察系统接连有多名资深检察官被查。

“灯下黑”绝非个案,“法律监督者”更需被监督。

检察官是法律的监督者,是公平正义的守护人。他们的手中,握着的是别人的人生、企业的命运、乃至社会的公义。当这样一群“监督者”自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其危害不仅仅是个人晚节不保,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巨大侵蚀。老百姓会问:一个执法者如果自己都不守法,那法律的尊严何在?

程新生的落马,再次印证了一个朴素的道理:权力无论大小,一旦失去监督,必然滋生腐败;岗位无论多荣耀,一旦背离初心,终将跌落神坛。

三十年的检察生涯,是荣光,也是包袱。荣光在于他曾为法治事业奉献青春,包袱在于长期的权力浸润可能让他忘记了来时的路。从“小程”到“老程”,他见证了检察事业的发展,却没能守住自己的底线。

程新生的被查,对于所有公职人员,尤其是司法系统的干部,是一记响亮的警钟。

“从检三十年”的荣誉章不会因为一纸通报而被收回记忆,但法律的审判却不会因为三十年的资历而网开一面。

法律面前,没有“免检”产品,更没有“免罪”金牌。

愿每一个手握权力的人都能明白:走得再远,也别忘记为什么出发;坐得再高,也别忘记脚下是悬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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