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泗县发布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
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纳税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实施前已取得的上述类型车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车船税是一种财产税,对车辆、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每年征收。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自2012年以来,我国明确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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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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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实施以前取得的纯电动商用车等4类车辆是否继续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公告》实施以前取得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不再享受优惠政策,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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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实施后,纯电动商用车等4类车辆如何计算缴纳车船税?
自2027年1月1日起,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需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计算缴纳车船税。
来源:央视新闻
本期编辑:聂子璐
一审:袁浩
二审:单珊
终审: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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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标语
1、坚决贯彻党中央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 持续整治“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举报电话:宿州市扫黑办3969110,宿州市公安局3662252,宿州市纪委监委12388)
2、有黑扫黑 有恶除恶 有乱治乱(举报电话:宿州市扫黑办3969110,宿州市公安局3662252,宿州市纪委监委12388)
3、常态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 依法严惩农村黑恶势力和宗族恶势力(举报电话:宿州市扫黑办3969110,宿州市公安局3662252,宿州市纪委监委12388)
4、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举报电话:宿州市扫黑办3969110,宿州市公安局3662252,宿州市纪委监委12388)
5、严查“保护伞”破除“关系网”斩断“利益链”扫除“黑”与“恶”(举报电话:宿州市扫黑办3969110,宿州市公安局3662252,宿州市纪委监委12388)
6、打掉“保护伞” 拆除“黑后台”(举报电话:宿州市扫黑办3969110,宿州市公安局3662252,宿州市纪委监委12388)
7、扫黑除恶 造福人民(举报电话:宿州市扫黑办3969110,宿州市公安局3662252,宿州市纪委监委12388)
8、不惧黑恶势力 积极检举揭发(举报电话:宿州市扫黑办3969110,宿州市公安局3662252,宿州市纪委监委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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