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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了

江苏省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

A类高校和B类高校入选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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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2026年共有24所高校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A类高校1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西湖大学。

B类高校12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其中滨海

26名考生入选A类高校

134名考生入选B类高校

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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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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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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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为手动查找,如有遗漏,欢迎留言补充)

具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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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7名考生入选

A类院校综评招生

江苏省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

(A类高校)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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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5名考生入选

B类院校综评招生

江苏省2026年综合评价招生

(B类高校)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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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是指高校在招生时,不再仅仅依据高考成绩这一个标准,而是将考生的高考成绩、高校综合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形成考生综合总分,最后按照综合总分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投档与录取

(一)对于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确认或填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入围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且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凡入围A类高校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前,根据高校提供的入围考生排名、考生确认的志愿及顺序,结合院校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凡入围B类高校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批次投档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二)被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对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以便考生参加后续批次投档。

(三)各高校完成综合评价录取后,应及时将录取名单上传管理系统并在本校网站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专业等。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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