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医趋势从权威渠道获悉,今年药品集采将全面推行“一省牵头、全国参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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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衔接工作,有行业专家告诉医趋势,此前非全国联采项目或将在协议到期后直接升级为全国接续。对于不同联盟之间重复采购的品种,也有望通过统一接续进一步整合。

从2026年开始,持续多年的“散装集采”模式或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全国统一医药大市场的建设,由此迈出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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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进行中的省级集中采购项目/截图自医保局官网

01、药品集采的范式升级

自2018年开展药品国采以来,国家与地方一直有一个“不成文”的分工。

国家层面,覆盖的一般是临床用量大、竞争充分的重点品种。而省级集采,通常聚焦除外品种,采购形式包括单省集采、多省联盟等,京津冀"3+N"、广东联盟等均是这一阶段典型代表。

事实上,这种地方探索,在集采制度初期作用积极。由于各省产业结构、医疗机构用药结构及竞争情况不同,“因地、因品种制宜”探索采购规则无可厚非。在业内看来,省级集采不仅承担着“查漏补缺”的作用,对于某些具有替代效应的高价“溢出产品”,也是重要的治理工具。

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省份加入“集采大军”,这种分散运行的模式淤积出了一个新的“堰塞湖”。

最明显的,就是重复集采的问题。由于各省的“各自为政”,导致同一品种可能先后进入多个联盟,一些企业需要反复参与不同地区招标、报量和履约。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也要重复组织采购、重复执行,行政成本不断增加,全国统一药品市场建设也受到一定影响。

因此,为了决定修补这一“bug”,国家医保局决定全面推动“一省牵头、全国参加”的全国联盟采购。医趋势从权威渠道获悉,自今年起,这一方向将正式落地实施。

拆解具体推进思路,上述权威人士表示:一方面,理顺集采节奏,构建国家集采与省际联盟集采错位互补、协同配合的格局;另一方面,统一核心采购原则,将“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工作原则,贯穿于国家、省际联盟各级集采工作中,实现全国集采体系的规范统一。

刚刚启动的河南集采就打了一个头阵。

6月29日,由河南牵头、联合31个省份(含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的省际药品联盟采购正式公示企业申报信息,涉及34个药品,包括红霉素、顺铂、齐拉西酮等。与此同时,业内还传出广东、云南拟联合牵头开展94个品种联盟采购的息;按照此前工作安排,今年或将陆续启动多个全国性联盟采购项目。

这些项目释放出同一个信号:持续多年的分散采购格局,在不被鼓励的态度下或将逐渐退出主流。2026年初的1-8批国采接续采购中1091家企业提交4623个产品投标,整体中选率高达93%,正是全国统一模式高效性的体现。

02、以“统一接续”的方式推向全国

从顶层设计到真正落地,中间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过去几年已经实施的大量省级采购项目,将如何与新的全国联采机制衔接?

有行业专家告诉医趋势,一个很可能的方向,是以协议到期为契机,实现全国统一接续。“此前由部分省份牵头组织、尚未实现全国覆盖的联盟采购项目,在协议到期后,有望直接升级为全国接续模式;对于不同联盟之间重复采购的品种,也可能通过统一接续逐步整合,最终纳入同一套采购体系。”

事实上,此前全国已经形成了多个跨区域联盟采购项目,例如2025年新疆牵头的26省药品集采联盟,本质上仍属于省份自愿参与机制。一位企业人士向医趋势分析,不同地区长期以来在产业基础、用药结构以及采购理念上存在明显差异,因此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并不会轻易加入其他省份牵头的联盟采购。

例如,上海长期原研药使用比例较高,福建持续推进具有地方特色的医改模式,江苏、浙江拥有较强的医药产业基础,对采购规则、企业影响等因素都会有更多考量。

此外,从另一个视角看全国联采的必然性,就是经过多年国家和地方的“集采洗礼”,大量成熟化学药已经完成价格重塑,可开展带量采购的品种越来越少,同一药品进入不同联盟重复采购的几率也开始增加。

上述企业人士认为,如果同一药品在不同联盟长期形成不同中选价格,未来医保支付标准、协议接续以及全国价格管理都会面临越来越大的协调难度。

新变化对于企业而言危机共生。过去依赖区域差异制定市场策略的空间将进一步缩小,但全国统一市场也意味着竞争更加充分,企业将更多围绕产品质量、供应能力和成本控制展开PK。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通过一致性评价企业数较多且尚未纳入国家组织集采的药品目录。这份名单中的药品,或许就是未来新省级联采的重点关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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