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夏婉燚 王晶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破解农村集体经济权益纠纷审判难点,夯实基层治理司法根基,近日,西峡县法院举办第二十七期“法律夜校”,五里桥法庭法官助理杜婵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为题,为青年干警进行授课。

杜婵结合辖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的真实案例,梳理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村集体自治决议效力两大核心争议焦点,明确了同类案件的裁判思路与审理方向。课程讲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法条的适用层级与适用关系,逐条拆解法律规定的成员资格三大认定要件,针对户籍挂靠、外嫁女、返乡人员等特殊情形细化判定标准,厘清“户籍不等于成员资格”的常见办案误区。

“司法既要保护弱势群体,也要防止过度干预农村自治;法律为自治划定了底线,底线之内充分尊重集体决策。”围绕这一理念,杜婵阐释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权的合法边界,明确村集体开展自治决策必须满足程序、内容双重合法的要求,阐明了法院对村民自治行为的司法审查尺度。强调司法既要尊重合法合规的基层自治成果,又要依法纠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规自治行为,实现法治约束与基层自治有机统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直接关系土地分红、征地补偿、宅基地使用等农民核心财产权益,是基层民事审判、乡村治理中的高频疑难问题,更是推进农村法治建设、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课题。大家纷纷表示,本次授课贴合基层审判实际,法理清晰、案例翔实,厘清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的模糊认知,为妥善处置涉农集体纠纷提供了清晰裁判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