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大家日子都不太好过,正常经营之外,就开始“想辙”。这个时候,因为外部大环境的影响,有两种心理最容易产生:敏感和与之相伴随的受害者心态。

表现出来,在商界就是侵权官司会多起来。中国这边“LV”告国内连锁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商标侵权一审刚刚打赢,美国那边便利店翘楚“7-Eleven”就把更为大牌儿的运动品牌“耐克”也告上了法庭,案由也是商标侵权,还有不正当竞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核心一手信源是路透社的报道:7月2日,“7-Eleven(7-11)”品牌方向美国得克萨斯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正式提交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诉状,发起对“耐克(Nike)”的诉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报道,“耐克”原定2026年7月11日全球发售名称为“Air Max 95”的新款运动鞋。从外观上看,这款鞋的鞋身侧面横向装饰条依次使用橙色、绿色、红色三色分层条纹,配色顺序、色块排布视觉的确与“7-11”全球统一门店招牌极为相似。

关键冲突点在于,耐克刻意将这鞋款发售日定为7月11——“7-Eleven Day”,该日期是“7-11专属品牌纪念日”,全球门店每年同步开展免费冰沙、大额折扣大型营销,属“于7-11”独有的标志性商业IP节点,非通用消费节日。

看起来,耐克颇有挑衅“7-11”的意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7-Eleven”从1987年起使用橙、绿、红横排条纹做视觉形象标识,2009年通过美国商标注册,持有完整的商标权。鉴于以北美和东亚地区广泛的门店布局,已形成全球范围内强品牌识别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透露出的诉状内容称,耐克新款鞋的三色排列顺序、色块比例、横向条纹结构与“7-11”商标几乎一致,普通消费者极易产生混淆,已经有消费者看到耐克的预售信息后误认为该球鞋是“7-11”与耐克官方联名款。

而耐克刻意在7月11日这一天上市,大幅放大混淆效果,属于刻意“搭品牌便车”、蹭取“7-11”多年积累的品牌流量与知名度。

诉状直接表述耐克行为为:“对‘7-11’合法知识产权权利冷酷且恶意的漠视”。佐证事实是起诉前“7-11”品牌方已多次主动联系耐克相关业务部门协商,提出修改鞋身三色条纹配色和更换发售日期避开7月11日两种节解决方案,都遭到了耐克方的完全拒绝,耐克持续投放该鞋款线上线下预热宣传,坚持按原计划发售。

“7-Eleven”官方表态称,“鉴于我们的品牌遭到未经授权商用,且这款侵权鞋将在我们品牌专属纪念日7月11日正式上市,我们只能迅速、果断采取法律行动保护自有商标资产。”

说明一下,之所以在得克萨斯州提起诉讼,是“7-Eleven”美国公司总部就在得州达拉斯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截至7月6日,从全部公开报道看,“耐克”方面未发布任何官方声明。

结 语

站在客观的角度,“耐克”与“7-11”相比,谁的名气过大、流传地方更广,恐怕大家都会倾向于前者。“7-Eleven”起诉“Nike”刻意“搭品牌便车”、蹭取品牌流量与知名度,多数人会先是哑然、继而捂口而笑。

但是,毫无疑问耐克新鞋的设计的确与“7-11”的标识过于接近,普通消费者非常容易将鞋的样式与“7-11”标识联系在一起。而“7-11”是拥有三色条纹的商标权的,耐克的设计并没有获得“7-11”的授权,作为一个法律事实,侵权判断比例极高。

至于谁在“傍名牌”的问题,“7-11”在诉状中商标侵权同时还提出不正当竞争之诉,“傍名牌”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7-Eleven(7-11)”与“耐克(Nike)”谁是名牌,哪个名气大,即便是多数人会认为“Nike”名气比“7-11”大得多,也只是人的主观感受,最终只能是法院做出判断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商标权、特殊标识或设计的专有权。都是企业的资产,受到侵害就一定要维权,这一点不因是不是经济下行周期而多寡。

“LV”已经获得了在餐饮类别中的商标注册,也开出自己的餐厅,起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合理合法。“7-Eleven”在零售行业,货品中少不了服装鞋帽,“耐克”名气再大,也会发生商标权的权利冲突,“7-Eleven”的维权,更应得到正义的支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