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面对屏幕的人群,手边常备一瓶滴眼液已成为普遍习惯。然而,一个容易被忽视的事实是:消费者从电商平台购入的所谓“网红滴眼液”,与药店凭处方取药的正规产品,可能属于完全不同的监管类别。

2026年7月5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网售滴眼液市场的混乱现状。记者随机网购5款外观与德国处方药“七叶洋地黄双苷滴眼液”高度相似的产品,经核查仅1款为正品。其余4款的包装上分别标注“豫健团标用字”“鲁卫消证字”等批号,均不属于药品批准文号。部分产品扫码后显示的商品信息竟为“狐臭净”。目前,涉事企业已被立案调查,三人被依法控制。部分涉事企业注册地址为虚拟地址,并无实体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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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央视新闻

这一事件揭示了一个长期被忽视的消费盲区:包装相似的滴眼液产品,背后所遵循的安全标准存在本质差异。对消费者而言,学会辨别产品类别,比记住涉事品牌更有长期价值

一、产品依批号分为三类,仅一类可用于眼部

判断一款滴眼液是否为药品,依据只有一个:包装上是否印有“国药准字”。市面产品按批准文号可分为三类,其差异不在价格,而在安全层级。

  • 第一类,国药准字。这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正式药品。包装标注格式为“国药准字”后接一个大写字母加一串数字,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此类产品从原料采购、生产工艺、无菌保障到临床试验,每个环节均受严格监管。其说明书可明确标注适应证,如“用于眼疲劳及青光眼术后辅助治疗”,并按说明书指导滴入眼内使用。
  • 第二类,消字号。全称为“卫消证字”,属于消毒产品范畴,包括皮肤消毒液、卫生湿巾等。其审批标准要求对皮肤表面的病原微生物具有杀灭或抑制作用,但不要求执行药品级的无菌生产工艺,亦不评估对眼组织的刺激性。此类产品仅限皮肤外用,如果滴入眼内,其中的消毒成分可能造成角膜上皮化学性损伤。
  • 第三类,字号。消费者常将“健字号”简单理解为保健品,但实际上市面上以“健”为名的产品批文,来源有多种。
  1. 一种是国家层面的保健食品批文,格式为“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对应的是经过国家审批的保健食品,使用方式为口服,不允许滴入眼睛,也不允许宣称治疗功效。
  2. 另一种是地方审批的保健用品,常见格式为“陕健用字吉卫健用字”等,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产品类别涵盖保健贴、保健液等外用型保健用品。
  3. 还有一类并非行政审批的产物,而是行业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编号。此次央视曝光产品中出现的“豫健团标用字”,即由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颁发,性质上属于团体标准,不具备行政许可效力。其对应的产品,同样不能作为药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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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有“小蓝帽”标识

无论哪一种,“健字号”都不是药品,都不能用于眼部。将非无菌的保健用品液体滴入眼内,细菌可直接接触角膜。角膜表面无角质层保护,是人体最敏感的组织之一。轻则引发细菌性结膜炎,重则可致角膜溃疡甚至穿孔。最严重的情况是眼内炎——细菌进入眼球内部后,可在数小时内对视网膜及视神经造成不可逆损伤,部分患者因此失明。

结论明确:消证字、健字号均非药品,不可滴入眼睛。仅标有“国药准字”的产品方可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用于眼部。

二、四步辨别法

此次被曝光的产品在视觉仿冒上投入了大量设计。有的将“七叶洋地黄双苷”中“苷”字替换为字形极为相似的“咁”或“䇞”;有的完全仿制正品的包装色系与版面布局,仅在批号标注处使用极小字号。以下四步辨别方法,可在一分钟内完成。

  • 查批号。直接查看包装盒正面或侧面,寻找“国药准字”四字。正规药品批准文号格式固定,如“国药准字H2020XXXX”。凡包装上无此四字,或标注为“健字号”“消证字”“妆字号”“团标号”者,均不属于药品,不应当作药品购入,更不应滴入眼内。
  • 核对产品名称。仿冒品常利用字形上的细微差异制造混淆。如果产品名称中出现日常罕见用字,往往是刻意仿冒,应停止购买和使用。
  • 第三步,验证追溯码。正规药品包装均印有药品追溯码或商品条形码。使用“码上放心”等官方平台或手机扫码功能扫描后,显示信息应与包装标注内容完全一致。如果扫码结果出现无关商品信息,应立即停用。
  • 第四步,处理已购产品。如果正在使用的“药品”产品批号不属于“国药准字”,应立即停止使用。停用后如仍有眼红、异物感、视物模糊等不适症状,需及时前往眼科就诊,并主动向医生说明此前使用的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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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时注意核查“批准文号”和“药品溯源码”

购买滴眼液应选择正规药店或医疗机构药房,认准“国药准字”标识,并保留购药凭证。对于电商平台上宣称“德国配方”“医院同款”但批号信息模糊的产品,应保持审慎态度。包装仿制可以做到以假乱真,但批准文号无法伪造。滴入眼内的任何液体,其安全性不应存在任何模糊地带。

作者:丁辰星
审核:隋晓萌、马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