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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6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今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通知明确,2026年技工院校学制招生目标为125万人。各地要及时细化分解任务指标,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技师学院招生主力军作用,提升技能人才培养层次,稳步提高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技师)班招生比例。

通知提到,组织技工院校广泛参与 “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推行产教评、订单式、项目制等培训模式。

面向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围绕人工智能、先进制造、低空经济、新能源汽车、康养服务等重点领域市场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开展培训

发挥技工院校专业师资和实训资源优势,按照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全方位培训“一站式”服务,积极承接企业培训和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在产教融合方面,通知要求技工院校根据《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及新增专业方向,动态调整招生专业(专业方向)和培养规模。围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优化增设专业,同时压减就业率较低专业的招生计划,增强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的适配性。此外,鼓励院校对接区域内龙头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和实训基地,合作开设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

支持技工院校适当放宽招生年龄限制,积极面向各类有技能提升意愿的群体招生。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可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和职业技能培训等灵活培养方式,分类编制技能人才培养方案,量身定制技能提升课程。扩大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覆盖面,将工作过程与学习过程融为一体,提升学生培养质量。推动技工院校提升评价能力,提高在校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比例。

为保障招生工作公平有序,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技工院校招生资质核查工作,及时对外公布核查合格、当年具备全日制技工教育招生资质的技工院校名录。设立并公布技工院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做好招生和技能人才培养相关政策解释,妥善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好生源摸底、报名动员等工作。加强对技工院校的常态化监督,规范新生学籍注册管理。加大对违规招生查处力度。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