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通知,联合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此次行动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聚焦矿山、化工、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国家层面定调:全链条“打非治违”全面铺开
行动特别强调,对安全生产弄虚作假、资质条件不达标、恶意违法和强令冒险作业实行“零容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若存在假培训、假考试、隐患整改虚假闭环、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等行为,将被依法实施“一案双罚”,既罚企业,也罚责任人。
压实矿山安全责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牵头制定了矿山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方案,重点打击以下内容:
方案以打击矿山领域非法开采为重点,兼顾整治违规建设、违法生产、履职违法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违法行为。一是打击煤矿隐瞒工作面,主要包括打击煤矿通过绘制假图纸、设置假密闭等方式,蓄意隐瞒采掘工作面并组织生产;二是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主要包括打击盗采盗挖、超层越界、变相开采等;三是整治违规建设行为,主要包括整治未批先建、不按设计建设、生产等;四是整治违法生产行为,主要包括整治监控系统造假、违规危险作业、违规组织生产、工程违规分包转包、设施设备运行不安全等;五是整治履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整治管理机构缺失、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抗拒安全执法和违章指挥、迟报谎报瞒报事故、出具虚假报告等。
矿山企业高危“红线” 这些行为将被重拳打击
对于矿山行业来说,此次"打非治违"将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生态修复或边坡治理名义变相采矿、隐瞒工作面、边建设边生产、停产矿山擅自恢复生产列为矿山领域重点打击对象。
对砂石企业而言,尤其要注意:
证照不全或过期仍组织生产: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开采建筑石料/灰岩;
超层越界、超深超陡边坡开采: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形成高陡危险边坡而未治理;
以"治理工程""临时用地"名义非法采挖砂石对外销售——此类行为已被多地按非法采矿罪移送司法机关;
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重大设计变更未经审批、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外包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或挂靠资质,承包队伍无矿山施工资质。
行刑衔接升级“以罚代刑”成为历史
本次行动强调行刑衔接,无证盗采、故意隐瞒重大隐患、屡罚不改涉嫌犯罪的,将直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非法采矿罪或危险作业罪,“以罚代刑"不再适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行刑纪衔接,完善跨地区、跨部门案件移送机制。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鼓励群众举报和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对举报属实的将及时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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