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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通证券投教基地)

4月24日,沪深北交易所同步发布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统称《交易规则》)。根据安排,除交易所特别说明的个别条款外,修订后的《交易规则》将于2026年7月6日起正式实施。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沪、深交易所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2.沪、深交易所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3.上交所将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与股票保持一致。

4.深交所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调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 11:30、13:00 至15:30。

5.北交所关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大宗交易申报价格范围、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风险警示股票及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部分安排暂缓实施,具体施行时间由北交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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