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说法。
法说人赵永川。
一个轻微刑事案件没有逃跑风险,没有串供可能,本该取保候审结果却直接被批捕关押。你告诉我这到底是羁押为特例还是羁押为常态?大家好,欢迎来到天理法说。
张三涉嫌帮信罪,流水只有几万块,没有任何获利,并且他还是在校大学生,有固定的住址和学校,没有任何前科,根本没有逃跑串供的风险,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可办案机关直接驳回了取保申请,报警检察院批捕把他关在了看守所里。
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从始至终都明确取保候审是常态,羁押是特例。只有对于那些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有明确逃跑串供、毁灭证据风险的犯罪嫌疑人才应该予以羁押。绝大多数情节行为没有社会危险性的案子都应该取保候审,在外候审。
因为无罪推定的核心原则告诉我们,没被法院定罪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羁押一个无罪的公民唯一合法的目的只有防止他逃避审判,绝对不是提前的惩罚。可现实里执行逻辑完全反过来了,构罪即补。只要你涉嫌犯罪,不管情节轻重,有没有社会危险性,先关起来再说。
羁押成了常态,取保反而成了需要找关系碰运气的特例。这种羁押常态最可怕的地方就是他从根上倒闭办案机关制造冤案。一旦把人关了办案机关就骑虎难下了。如果最后判了无罪就要国家赔偿,就要倒查办案责任,直接影响办案人的切身利益。
所以哪怕案子证据不足,疑点重重,他们也只能硬着头皮往有罪的方向办,绝对不愿意给一个无罪判决。这种构罪即补,羁押到底的执行逻辑从根上就是病态的,他不是在守护正义而是在逼着办案机关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去制造更多的冤案。
我们天理法说始终咬死一个天理,当现实的真相被掩盖时正义已悄然转身,当迟到的真相到来时正义已经走远。当办案机关把羁押从特例变成常态,用关押、盗窃、认罪的那一刻真相就已经被刻意掩盖。本该守护无辜者的正义已经悄然转身了,哪怕最后你判了缓冲走出了看守所,那些被关押的日日夜夜被毁掉的学业和人生也永远补不回来了。
真正的法治从来不是看关了多少人,而是看能不能守住无罪推定的底线,让取保候审回归常态,让羁押回归特例,才能从根源上避免冤案,才能守住法律的初心,这才是老百姓心里最朴素的天理公道。
你认同这个观点吗?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关注天理法说,我们不止讲法条,更讲透法律背后的天理与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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