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将至,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常态监管,严防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反弹,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办学秩序,守护学生假期健康成长环境,切实发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多起违规培训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海安市陈某某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办学地址:海安市开发新村16号楼一单元某室。
违规办学事实:陈某某未取得托管《营业执照》,擅自租用居民小区民宅开展学生托管服务;分别对6名八年级学生进行英语学科辅导,涉嫌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收费标准为每名学生 100 元 / 半天。
处理结果: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对举办人予以严肃警示批评教育,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退还所收费用,限其七日内前往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约谈并提交退费佐证材料。
案例2:海安市某科技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办学地址:海安市明珠国际格林豪泰酒店二楼某科技类培训机构。
违规办学事实:该机构未取得托管《营业执照》,擅自开展学生托管服务,某教室内有1名教师,正在给参加该机构编程培训的5名小学三年级学生,集中讲解数学题目,涉嫌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结果: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对举办人深入宣讲 “双减” 政策并予以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停止违规培训,限期办理托管经营证照,规范日常办学,杜绝违规招生宣传、统一学科教材、超前超纲教学等隐形变异培训问题。
案例3:如皋市李某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办学地址:如皋市长江镇康泽路某书店。
违规办学事实:李某未取得托管《营业执照》,擅自租用某书店三楼一间房屋进行托管服务,并对10名小学四年级学生进行新概念英语教学辅导,涉嫌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结果: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如皋市教育局对举办人李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清退参培学生,并退还所收费用。
案例4:如皋市某优托管服务工作室开展学科类培训
办学地址:如皋市志颐路与桃园路交界处临街2幢某室。
违规办学事实:该托管机构超范围经营,违规对6名小学生进行英语辅导,涉嫌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处理结果: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如皋市教育局对举办人张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清退参培学生,并退还所收费用。
案例5:如东县某少儿看护中心涉嫌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办学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文峰财富广场幸福路1号楼某室。
违规办学事实:如东某少儿看护中心,以托管名义,通过组织刷题、难题讲解等方式,对32名初中学生进行数学、物理等学科知识辅导,涉嫌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活动。
处理结果: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如东县教育体育局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并对其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6:如东县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办学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6号中坤苑南楼某室。
违规办学事实:如东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以托管名义组织面向7名小学生进行英语培训,涉嫌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处理结果: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如东县教育体育局依法责令该机构立即停止违规培训,遣散全部参训学生,退还违规收取的培训费用,并限期提交退费凭证备查;对举办人于某某进行约谈警示、严肃批评教育,将该机构列入校外培训重点监管名录,加大常态化日常巡查力度。
案例7:启东市某校外托管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办学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802号某室。
违规办学事实:汤某某等人在没有取得任何培训资质的情况下,以“名师团队”“高效托班”等名义在线上线下发布违规学科类培训广告,并以“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在托管机构内开展学科类辅导,涉嫌违规学科类培训。
处理结果: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对汤某某等人开展 “双减” 及法律法规政策宣讲,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清除全部违规宣传广告,并退还违规培训费。
案例8:崇川区田某某等人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办学地址:崇川区世纪新城小区某幢某室。
违规办学事实:田某某、刘某某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发布学科广告并开展学生托管服务;检查时发现两人对3名初中生进行英语和数学辅导,涉嫌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四、十八条的规定,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对田某某、刘某某给予警告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退还所收培训费用、清除所有违规宣传广告的处罚。
案例9:崇川区某成长中心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办学地址:崇川区胜利路德诚翰景园沿街某店面。
违规办学事实:该机构未按规定与学生家长签订托管服务协议,且假借托管名义,对十多名初中生违规开展英语培训。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对举办人开展警示批评教育,同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学科培训,退还所收培训费用,依法处以相应罚款。
案例10:崇川区某文化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办学地址:崇川区工农路乐天大厦某室。
违规办学事实:该机构假借托管名义,对十多名中小学生违规开展多学科的“一对一”“一对多”培训,未按规定与学生家长签订托管服务协议。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对举办人开展警示批评教育,同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学科培训,退还所收培训费用,依法处以相应罚款。
案例11:通州区宋某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办学地址:通州区平潮镇新坝村12组。
违规办学事实:宋某未取得托管服务营业执照,擅自在乡村自建房为5名小学生提供托管服务,要求学生统一完成试卷,场地未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涉嫌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处理结果: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通州区教育体育局现场处置该违规办学点位,责令当事人停止违规培训并清退全部参训学生;约谈宋某,明令其不得再以任何名义从事无证托管、违规学科培训相关经营活动。
案例12:海门区某托管中心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办学地址:海门区海门街道长江路909号。
违规办学事实:马某某具有托管营业执照,在托管中心违规开展小学数学培训,涉嫌借托管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结果: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对举办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退还所收费用,并对该托管中心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13:开发区某托管中心违规开展学科培训案
办学地址:南通开发区星湖城市广场8幢某室。
违规办学事实:接群众举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在开展托管看护服务的同时进行英语学科培训。
处理结果: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等多部门向机构负责人宣讲政策法规,责令停止学科培训、退还培训费;后续开展常态化 “回头看” 巡查,严防违规行为反弹。
为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诚邀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如发现违规学科培训相关线索,可通过举报电话如实反馈。我们将对收到的线索逐一核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南通市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来源: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行政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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