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抹黑宝洁、欧莱雅、阿道夫等知名品牌。
作者| 沐 沐
责编 | 高 高
来源| 聚美丽
“红榜收钱,黑榜碰瓷”的牟利性“红黑榜”测评乱象,正迎来监管的铁拳重击。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网络测评黑产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主犯刘某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00万元;其余从犯分别获刑二年至四年不等,部分适用缓刑[1]。
△图源: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微信公众号
据了解,该案牵涉宝洁、欧莱雅、阿道夫等多家国内外知名美妆、日化品牌。涉案团伙在未做任何实际测评的情况下,批量生产虚假贬评视频,借“网络水军”刷量造势,恶意将上述知名品牌打入“黑榜”,同时为付费合作品牌引流,收取推广服务费超4000万元。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杜洪对此表示,美妆、洗护赛道早已是网络“黑榜经济”重灾区。因头部大牌认知度高,难以避免成为各类内容账号的碰瓷靶子。而“踩大牌、捧小牌”这套成熟流量套路,说到底是透支知名品牌商誉,把他人品牌口碑挪作自己的营销资本,完成流量套利。
恶意抹黑知名品牌,测评黑产团伙获重刑!
查询企查查得知,涉案企业为昆山艺天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天澜公司),由刘标于2022年8月正式创立,注册资本100万,经营范围涵盖广告设计、代理、制作与发布等。
△图源:企查查
艺天澜公司成立后,刘某等人便依托抖音、小红书、快手等平台运营账号,以产品测评、榜单盘点为伪装,虚构测评结果、编造不实谣言,恶意抹黑各类品牌,依靠负面流量推销产品赚取暴利。
2024年8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刘某、陈某、刘某某、单某、王某五人犯非法经营罪,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结合海量书证、电子数据、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于2025年11月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涉案企业艺天澜公司由主犯刘某设立并实际控制,内设“视频部”与“操盘组”两个平行架构(均由陈某负责):视频部(刘某某为视频制作组组长)负责批量生产所谓“红黑榜”测评短视频,操盘组(单某为操盘组组长)则专门“造势”,撰写虚假热评脚本,交由下游(王某为团伙下游关键人员)“刷手”铺量刷评、刷赞,人为制造爆文热度。
然而,整个“测评”过程,艺天澜公司并未对产品功能、安全性等指标开展过实验测试或对照检验,而是直接将一些市场份额较高的知名品牌预设为“黑榜”目标,更甚的是,其还将支付服务费的合作品牌塞入“红榜”,再以“成分党”“硬核测评”“避坑指南”的话术包装成专业内容,投放至社交平台的多组账号矩阵。凭借这一套路,该公司已累计收取推广服务费超4000万元。
譬如在本案中,艺天澜公司在毫无评测前提下,直接散播“宝洁、阿道夫等品牌的产品使用后,会导致各类头皮、头发问题”等虚假言论。
△图源: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微信公众号
鉴于以上违法事实,一审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刘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00万元,其余从犯陈某、刘某某、单某、王某获刑二年至四年不等,部分适用缓刑。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上诉阶段,多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反复提出本案应定性为损害商业信誉罪或虚假广告罪,甚至主张系“单位犯罪”、一审罚金过高。而二审法院逐一驳回,维持了非法经营罪的定性框架。
据庭审细节披露,一审、二审的核心争议点如下:
争议点1:是民事侵权,还是刑事违法?
上诉阶段,辩方主张该案仅属民事诋毁、行政违规,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二审法院认为,该案全链路刻意虚构测评内容,团伙无增值电信业务资质,以有偿发布虚假信息牟利,涉案4000万远超刑事立案标准[2],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已满足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
争议点2:属于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核心,在于行为是否体现单位集体意志、违法所得是否归属于单位。
经查,该虚假测评模式由刘某个人决定,无任何公司集体决策记录;同时,艺天澜公司自成立之初,核心业务即为虚假“红黑榜”测评;此外,员工收益直接与违规业绩挂钩,违法所得并未统一归公司支配。
据此,法院判定五名被告人以公司为犯罪工具实施个人犯罪,不认定为单位犯罪。
争议点3:非法经营数额是如何认定的?
辩护人提出,公司运营成本、平台投放费用应当予以扣除。不过法院认为,案涉推广服务费全部对应虚假测评服务,员工工资、场地租金、平台费用均属于违法犯罪的运营成本,依法不予扣除,所得4000余万元应全部计入非法经营数额。
由上可见,这类以公司外壳包装虚假测评、靠踩一捧一胁迫品牌付费牟利的模式,早已突破商业竞争底线,不仅侵害品牌商誉与消费者知情权,更触碰法律红线,本次重判也将肃清美妆测评赛道灰色生存土壤,重塑行业公平竞争生态。
美妆测评“红黑榜”乱象,正迎来监管重拳!
回溯至5年前,“红黑榜”堪称美妆圈的“流量密码”,但野蛮生长之下,行业乱象也达到顶峰。
据聚美丽此前报道,彼时抖音平台有一批评测账号通过“以黑养黑”的方式起盘新品牌,看似掌握了“流量密码”早期发展很快,但因为其不规范运作,被很多行业人士诟病。
经梳理,涉及的主要品牌有LZQ、GA、遇见香氛、哈恩、禹泉、华巾大等;抖音账号有老妹儿评测、马丁实验室、原子实验室、木木评测、护肤研究所等。
当时,因不少评测机构“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现状,市场频频出现评测博主之间“互怼”对方检测结果不准确、检测过程不标准,以及被市场质疑评测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有无商业“恰饭”的情况[3]。
不仅如此,流量竞争加剧之下,部分博主扎堆产出避雷“黑榜”,其中不少账号纯粹“为黑而黑”,靠刻意制造负面对立博取粉丝信任与流量,全然不顾测评客观公正[4]。
不过近年来,随着监管体系持续完善,行业正告别野蛮生长、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
2023年12月,江苏省消保委率先发布《第三方测评工作指南》团体标准,小红书同年启动“拉踩测评”专项治理,对恶意贬损竞对的内容及背后账号严格处置。2025年,《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明确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誉。
今年(2026年6月8日),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从检测资质、利益公示、样本管理、流量管控等维度划定红线,“不测而评”“商测一体”“恶意拉踩”等行为被明令禁止。
△图源:网信办官网
而本次千万级虚假测评黑产终审重判,更以七年六个月刑期、2500万元罚金的刑事利剑,将“红黑榜”敛财模式定性为非法经营罪,以案释法宣告“流量诋毁”不再是一条行得通的商业赛道。
长期以来,美妆品牌面对“红黑榜”碰瓷,面临举证难、维权成本高、刑事立案门槛高的困境。品牌很难证明“测评”是假的,更难证明损失与测评之间的因果关系。而本案中,法院认定只要行为本身构成“非法经营”即入罪。这无疑打破了过往行业维权壁垒,释放出极强的司法导向。
这也充分说明,网络测评绝非“法外之地”,任何假借“消费者知情权”之名行黑灰产业之实的操作,终将难逃法律的审视与严惩。
消息来源:
[1]此处信息源自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微信公众号《假测评·真黑产:“测评红黑榜”网络水军团伙被判刑》一文
[2]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法律依据如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解释》第七条第一款明确了个人和单位通过信息网络实施非法经营犯罪“情节严重”的数额标准,即: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3]此处信息参考聚美丽《谁来制约“评测博主”这位裁判员?》一文
[4]此处信息参考聚美丽《美妆博主的《红与黑》》一文
视觉设计:乐乐
微信排版: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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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某公司因借“红黑榜测评”为幌子,恶意拉踩欧莱雅、宝洁、阿道夫等,主犯被判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00万,其余从犯分别获二年到四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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