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锡林郭勒一位牧民起初也不信邪,见地里的野生药材值钱,抱着“挖点草药不算事”的心态。
半天挖了184株,足足三斤重,结果药材还没捂热,人当场被抓了现行。
直到这时他才知道,自己挖的根本不是普通野草,而是受法律保护的“草原软黄金”。
别说挖三斤,哪怕只挖一棵,都可能违法,轻则罚款,重则直接坐牢。
这草到底是什么来头?不就是点常见草药吗,为啥管得这么严?
先说说这个防风长什么样。防风这玩意儿,叶子细细碎碎的,开小白花,混在草原上一眼看过去跟普通杂草差不多。不懂行的人路过踩两脚都不会低头看一眼。但认识它的人眼睛是亮的,这草的根,值钱。
根能长到手指头那么粗,晒干了就是中药材里的防风。治感冒头疼、风湿关节痛,中药铺子里少不了它。市场上品质好的野生防风干货,一斤能卖到几百块。这几年中药材行情一路看涨,野生防风的价格跟着往上窜。
正因为值钱,才有人动了心思。洪格尔高勒镇这片草场,刚好长了不少野生防风。当地牧民年年看着这些草从土里冒出来,春天发芽,夏天开花,到了秋天又枯黄倒伏。年年如此,谁也没当回事。直到有人告诉说,这东西在药材市场能卖个好价钱。
消息传开了,就有人带着铲子下了地。
挖的过程其实挺费劲。防风根扎得深,得顺着根往下刨,土要挖开一大片才能把整根完整地起出来。一根完整的防风卖相好,价钱高。
断了的、破皮的,价格就要打折扣。所以挖的人得小心翼翼,一铲子下去偏了,根就伤了。
半天时间,这位牧民挖了184株。
三斤重,不算多,但也绝对不少。184个坑留在草原上,像被啄木鸟啄过的树干,密密麻麻。执法人员到场的时候,人还在弯腰刨土。袋子里的防风根沾着泥,还没来得及收拾。
接下来的事就完全超出了预期。《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写得清清楚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为一级和二级。防风属于二级保护植物,采集必须向野生植物主管部门申请采集证。没证就动手,属于非法采集。
非法采集的后果是什么?没收。采集的东西全部没收,违法所得也要没收。罚款按违法所得的倍数算,最多能罚到十倍。这还没完,如果数量达到一定程度,或者情节严重,就要移交司法机关。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专门有一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6年1月,内蒙古高院公布过一个案例:有人多次采挖、收购野生草苁蓉,那是另一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法院判了三年三个月,外加五千元罚金。三年三个月,就为了几把草。
洪格尔高勒镇这起案件,目前还在办理中。具体怎么判,要看鉴定结果、要看情节轻重、要看认错态度。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没证挖了184株,这事儿绝对不可能轻轻松松翻篇。
有人觉得委屈,草场是自己承包的,草长在自家地上,挖几棵草怎么就犯法了?
承包权和采挖权,是两码事。草场是承包了,放羊放牛没问题。但草场上的野生植物资源属于国家,不是谁承包了地,地里的野生药材就归谁。
这个道理跟承包了山林不能随便砍树一样,树是国家的,林是国家的,野生药材也是国家的。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管理办法》里还写了一条:采集野生植物之后,要对草原植被进行恢复。也就是说,挖了坑得填回去,踩踏的草皮得修复。
这不仅仅是保护植物本身,也是在保护草原生态。防风的根能把土壤固定住,根扎得越深,抓得越牢。连根刨了,那片土就松了。风一吹,细小的沙粒满天飞。日积月累,草场退化就从这些小坑开始。
这些年内蒙古对草原生态保护的力度越来越大。2026年以来,全区累计破获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298起。各地都在搞常态化巡查,对野生药材重点分布区域拉网式排查。洪格尔高勒镇这起案子就是巡查时当场发现的。不是运气不好被抓了,是巡查一直都在进行。
去年年底到现在,各地政府陆陆续续发了不少通告。锡林郭勒、呼伦贝尔、阿拉善,都明确禁止非法采集采挖野生植物。通告贴到嘎查、贴到村口,有的还发了蒙汉双语版本。
但年年发,年年有人挖。
原因很简单,来钱快。半天挖三斤防风,晒干了卖几百块。对普通牧民来说,这笔钱不算小。尤其是农闲的时候,随手挖几棵,攒一攒就是一笔收入。可这笔收入背后,是法律风险。抓到的概率在增加,判刑的案例在增多,罚款的金额也在提高。
风险和收益,完全不成比例。
现在洪格尔高勒镇这起案件还在办,结果还没出来。但这已经是今年当地查获的又一起典型案例。
2026年6月,锡盟另一个地方也查获了非法盗挖野生防风的案件,当场抓到10个人。10个人,10把铲子,挖了不知道多少株。执法队还在巡逻。草还在长,坑还在那,案子还要办。
184株防风,根上沾着的泥土还没干透。这堆草药到底值多少钱,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从拎着铲子下地的那一刻起,路就走偏了。
草可以再长,但法律面前没有“下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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