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安全生产大局与社会公共安全。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拳整治,严查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坚持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督促各单位绷紧安全之弦,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案例一:成都市棒棒娃实业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被罚3.54万元

案情回顾

2025年12月23日,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大面街道的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台叉车未张贴定期检验标志,通过监控视频发现该公司曾使用该叉车,且不能提供该叉车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报告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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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及处罚结果

经查,该叉车原登记使用单位为成都市棒棒娃实业有限公司郫都区分公司,2022年6月经成都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首次检验合格,并于2023年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检验周期到期后未依法开展定期检验。因公司内部经营调整,该叉车于2025年从郫都区分公司移至龙泉驿区,在未经定期检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该叉车。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现场责令其停止使用该叉车,2026年4月依法作出处罚:罚款3.54万元。

案例二:成都蜀锦汇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被罚3万元

案情回顾

2025年5月26日,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处理龙泉街道驿都汇商场电梯困人的投诉举报时,发现该公司作为使用单位不能提供该电梯的定期检验合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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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及处罚结果

经查,该公司接管驿都汇项目时,存在交接不全、管理混乱的问题,导致发生困人的电梯定期检验超过有效期,在未经定期检验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该电梯,且对停用1年以上的电梯未设置警示标志、未办理启用手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和《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10月依法作出处罚:罚款3万元。

案例三:四川创鑫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被罚2.17万元

案情回顾

2025年12月1日,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处理大面街道师大现代花园小区电梯信访件过程中,调阅出厂编号为36559570的电梯维保记录,显示最近一次电梯维保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该公司提供的维保记录中显示底坑环境等项目结果均为正常,上传的底坑照片中却显示电梯底坑存在渗水、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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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及处罚结果

经查,该公司出具的多份半月、季度保养电子表单中,均记录底坑环境正常,但维保图片显示底坑存在渗水、杂物。截至现场检查当日,该电梯底坑潮湿、渗水一直未处理,但维保记录仍然显示正常,自2025年8月5日至12月1日期间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未如实填写电梯维护保养记录。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现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2026年3月依法作出处罚:罚款2.17万元。

案例四:重庆三森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电梯维护保养安全职责,被罚2万元

案情回顾

2025年4月27日,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在处置大面街道卓锦万黛小区电梯故障投诉时,调查发现负责电梯维保的该公司对49台电梯开展维保工作时,其中26台电梯的半月维保项目间隔时间均超过了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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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及处罚结果

经查,该公司对26台电梯开展半月维保项目时前后两次维保时间间隔均超过15天,未严格执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规定,未履行至少每十五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的安全职责。

上述行为违反了《成都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2025年8月依法作出处罚:罚款2万元。

案例五:富士电梯(四川)有限公司未履行电梯维护保养安全职责,被罚1.5万元

案情回顾

2025年6月6日,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东安街道红咏花园小区电梯进行监督检查时,现场发现负责电梯维保的该公司提供的维护保养记录不全,未见季度保养及半年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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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及处罚结果

经查,该公司对2栋2部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时,无证据证明维保人员对上述2部电梯进行了季度保养及半年保养,未严格执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规定,未履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安全职责。

上述行为违反了《成都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改正,2025年8月依法作出处罚:罚款1.5万元。

特种设备安全是民生底线,也是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本次曝光的典型案例,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和广大市民作出如下提示:

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设备登记务必齐全:新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需按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严禁无证擅自投入运行。

定期检验绝不逾期: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严禁无证上岗、违规操作。

安全档案规范留存:建立“一机一档”并动态更新,将出厂资料、检验维修和日常记录全部归入,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

致电梯维保单位

法定维保按时开展: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确保半月、季度、半年、年度四类项目内容齐全,至少每十五日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维保质量定期检查:定期对维护保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维保质量,如实记录维保和故障处置情况,杜绝虚假维保。

隐患问题闭环处置:维保中发现门锁、光幕、钢丝绳等部件故障,第一时间维修更换,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应急救援响应及时: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按规定时限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

致广大市民

文明乘坐特种设备:乘坐电梯时,不打闹蹦跳、不倚靠轿门、不强行扒门;乘坐大型游乐设施时,遵守设备安全须知,坐稳扶好,不擅自解开安全压杆、不将手脚伸出设备外。

被困电梯冷静自救:电梯困人切勿慌张攀爬、强行破门,通过轿厢对讲按钮求助等待救援。

留意设备公示信息:乘坐前查看设备检验合格标志,不乘坐无标识、超期未检的特种设备。

违法线索及时举报:发现设备带病运行、超期未检等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请立即投诉举报(028-84853240)。

安全重于泰山,防患始于未然。当前,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正在依法立案查处一批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案件,并将择机进行公布曝光。下一步,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特种设备常态化监管与执法力度,坚持违法必究、有案必查,全力筑牢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防护网。

来源:龙泉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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