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三年夏天,上海黄浦江边,一个女子裸泳后被带走,后来案卷里多了一个刺眼数字:
十八个男友
手电筒的光扫过防汛墙,芦苇荡里有水滴往下落。瞿曼霞站在岸边,衣服还没穿好,四个巡逻联防队员围了上来。
她没有跑。
二十出头的上海姑娘,复旦读过书,外语好,喜欢诗,也喜欢游泳。她的自行车前篮里,常放着《大众电影》和《诗刊》。
十五岁那年,她在泳池里划开水面,曾拿过上海女子一百米蝶泳的好成绩。可专业队的大门,没有向她真正打开。
那道门关上了。
“肉体自由即灵魂自由。”
这句话,在那一年很重。
黄浦江边那一夜后,裸泳不再只是裸泳。审讯桌前,纸笔摆开,她的交往经历被一项一项写下。
两年间,
十八个男友
数字比人先到了法庭。
她还有一本《虹桥日记》。那本本子原本放在私处,写过约会,写过读书,写过长风公园湖面上的船。
她和第三任男友划船时谈到《第二性》,湖水在船舷边晃,桨叶一下一下压进水里。
到了审判时,日记被摊开,私密的字句成了证明她“思想堕落”的材料。
一九八三年,全国“严打”展开。八月二十五日,中央作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九月二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作出相关决定,部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可以在刑法最高刑以上处罚,直至死刑。
流氓罪,也在里面。
上海虹口区法院最初给出的方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可风向压下来,案子不再只是一个姑娘的私生活。
看守所里,瞿曼霞还能翻译雪莱。纸张铺在膝上,铅笔尖磨短了,她一行一行往下写。
有人问她为什么选雪莱,她抬起头,说:
“云雀总比夜莺更接近太阳。”
她还没等到太阳。
法庭上,裸泳、十八个男友、日记、手抄本,被放在一起。瞿曼霞被判流氓罪,处以死刑。
最后陈述时,她把话留在法庭里:
“我的罪是太早出生二十年。”
一九九七年,刑法修订,流氓罪被取消,分解为数个具体罪名。可那已经是很多年后的事。
行刑前,她的名字写在布告上,旁边跟着罪名。风从人群中穿过去,纸角贴在墙上轻轻抖动。
黄浦江那一夜的水早已退去,只剩下案卷里那个数字:十八。
她站在一九八三年的尽头,手里没有日记,也没有诗稿。
参考资料
1.
最高人民检察院:《本固邦宁,斯在法治!从最高检不放过不凑数案例回望40年刑事法治历程》
2.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刘复之与1983年“严打”》
3.
央视网:《“流氓大案”是怎样炼成的?流氓罪曾可判死刑》
4.
搜狐网相关公开材料:《1983年,上海女子因裸泳和谈了18个男友,后判为流氓罪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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