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南京市民胡某把自己鼓楼区某小区18幢302室的房子,租给了一个叫居多的本地男人,租期半年。

眼看到了12月租期快满,胡某想联系居多问问要不要续租,可怎么都联系不上人。更奇怪的是,房子的门锁已经被人私自换掉。无奈之下,胡某找到了居多的母亲杨某,俩人一起找来开锁师傅,打算开门进屋清理物品、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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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门一打开,一股冲鼻的恶臭扑面而来,味道古怪又刺鼻,混着屋里乱七八糟的异味,让人喘不过气。两人在屋里挨个排查,最后确定味道是阳台的一只白色塑料桶发出来的。

胡某壮着胆子拧开桶盖,眼前的一幕直接让人头皮发麻:桶里装着被强酸浸泡、已经高度腐败的人体碎块。杨某当场吓得双腿发软、差点瘫倒,胡某也吓得不轻,第一时间拨打了110报警。

南京市局刑警支队、鼓楼分局刑侦大队火速赶到现场,分管刑侦的副局长黄新国、刑警支队长朱建国亲自坐镇,全面开展现场勘查和走访工作。谁也没想到,这只不起眼的塑料桶里,藏着一桩时隔十个月的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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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和法医忍着恶臭勘查现场,一点点清理桶内物品,最终拼凑出整整45块尸块,还原出一具完整的女性遗体。

凶手的手段格外残忍决绝,为了彻底销毁罪证,专门用盐酸浸泡尸体,绝大部分皮肤都被腐蚀脱落,常规能用来查身份、定时间的线索几乎全被抹除。现场只留下一截7厘米长的断钢锯条,是凶手分尸用的工具残骸。

好在强酸没能毁掉所有痕迹,技术人员还是找到了几处关键特征:死者左手拇指指纹完好,能用来比对身份;眉心偏右侧有一颗细小的黑痣;左右手还留有模糊的刺青痕迹。

结合遗体特征,警方大致摸清了死者的基本情况:年龄25岁左右,身高约一米六,留着二十厘米左右的黄色染发直发。按照当年的外形打扮和气质来看,大概率是在娱乐场所上班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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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棘手的问题摆在眼前:尸体被腐蚀太久,完全判断不出具体死亡时间。没有死亡时间、没有完整体貌、没有目击证人,这起案子从一开始就陷入死局。

想要破案,第一步就得查清这套房子的来往人员。警方很快查到,房子的唯一租客是居多,可这个人早在半年前就彻底消失了。

2001年7月1日,租房刚满一个月的居多,因为贩毒被秦淮警方抓获。为了争取宽大处理,他主动提出当警方的线人,配合抓捕自己的上线。可就在7月2日,警方带着他去南京长江大桥布控抓人时,居多趁人不备,突然翻过桥栏纵身跳进长江。

警方和水上分局连续搜救了整整三个月,江面、岸边来回排查,连一点痕迹都没找到,基本判定他已经溺水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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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多这一消失,这套出租屋就彻底没人管、没人问了。7月3日,吸毒人员侯玉庆直接撬锁闯进房子,想找找居多有没有留下毒品。没找到毒品的他,干脆霸占了这套房子,私自换了新锁,把这里当成自己吸毒、贩毒的据点。

之后这套房子几经转手,多名吸毒人员轮流居住,最后控制权落到了一个叫朱天然的人手里。这群人常年在屋里吸毒、嫖娼、聚众鬼混,屋里天天充斥着毒品味、烟酒味和各种杂乱异味。也正因为味道太杂,阳台塑料桶的腐臭味,整整大半年都没人察觉。

期间小区还发生过邻里失窃案,朱天然一度被警方传唤问话,最后因为没有证据被释放,谁也没料到这屋里藏着一桩人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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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警方第一时间锁定了最后管控房屋的朱天然,将其抓获审讯。面对民警,朱天然老老实实交代了自己在屋里吸毒、贩毒、容留卖淫的所有违法行为,但对于杀人、分尸、藏尸的事,他坚决不认。

他跟民警坦白,自己入住的时候,阳台的塑料桶就已经摆在那里了。这群人每天醉生梦死、只顾着玩乐,根本没人留意阳台上多了个桶,更没人细细分辨屋里混杂的异味。

为了不遗漏任何线索,警方把这大半年里,所有进出、入住过302室的三十多名涉黄涉毒人员全部挨个传唤核查。每个人的行动轨迹、接触人员、作案条件都一一核对,最终彻底排除了所有外来人员的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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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意味着,案子不是外来人员临时起意犯下的,而是熟人作案、提前预谋,藏尸行为早在这群混混入住之前就已经完成了。排查完所有流动人员,警方把破案的唯一希望,放在了确认死者身份上。

所有线索绕了一圈,又回到了早已跳江失踪的原始租客居多身上。虽然人已经消失,但他身上的疑点实在太多,怎么都洗不干净。

居多的前女友何某玲向警方回忆,2001年6月她曾住在这套302室里。那段时间,居多的行为怪异到离谱:坚决不让她靠近阳台,哪怕是晾晒衣服,都要自己亲自跑去挂,全程不让她踏足阳台半步。

那时候屋里就偶尔飘出怪味,何某玲每次追问,居多都各种找借口搪塞、刻意遮掩。没过多久,租期还没到、房租也没浪费,居多就无缘无故退了这套房子,重新租了别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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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反常的是7月居多贩毒被抓一事。当时他主动向警方交代了新租房里藏有毒品,却对之前租住的302室只字不提,刻意隐瞒了这套房子的存在。

民警也摸清了量刑标准:他当时只贩卖、持有十余克海洛因,罪行很轻,根本不至于判重刑,完全没必要畏罪潜逃。可他偏偏在配合抓捕时不顾一切跳江,这根本不是躲避贩毒处罚,分明是怕自己藏在302室的杀人大罪败露。

警方随即梳理了居多所有的情感关系,他前后交往过三个女朋友,其中两个都好好活着、行踪清晰,唯独25岁的卓某燕,从2001年2月开始就彻底失联,家属三月份就报了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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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走访卓某燕的家人、闺蜜和当时的男友,警方摸清了两人的恩怨纠葛。卓某燕和居多相恋多年,她辛苦打工攒下的一万多积蓄,全部被无业、好赌的居多挥霍一空。居多还有贩毒前科,生活糜烂、毫无上进心,卓某燕彻底失望,坚决提出分手。

分手后,卓某燕多次找居多索要被花掉的积蓄,两人频繁爆发激烈争吵。为了彻底斩断关系,卓某燕还交了新男友,扬言一定要追回自己的钱,结果没多久就离奇失踪。

更关键的是,卓某燕的体貌特征,和死者完全吻合:身高一米六、黄色中短发、眉心人工点痣。最硬核的铁证是,卓某燕左右手有专属刺青,分别是“萍”字和“水”字,这和法医在尸块上找到的模糊刺青纹路完全对上。

至此,消失十个月的死者身份终于查清,就是被前男友居多杀害的卓某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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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身份查清后,案子依旧卡在最难的一关:唯一凶手居多生死不明,没有本人口供,传统办案思路根本走不通。但警方没有束手无策,而是靠实打实的物证、轨迹,拼成了完整铁证链。

首先是通话轨迹铁证。警方调取了两人的手机、寻呼机记录发现:2001年2月19日晚上,卓某燕多次呼叫居多,这是她最后的活动痕迹。之后整整两天,她的手机没有任何信号,彻底失联。

可从2月21日开始,卓某燕的手机信号再次出现,活动范围刚好就在案发小区,并且和居多的寻呼机信号高度重合。这足以证明,卓某燕死后,她的手机一直被居多冒用。这部手机,也经家属亲友辨认,确认为卓某燕生前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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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作案工具铁证。警方查到居多租住302室之前,住在河北大街一处民房。民警立刻前往勘查,当场搜出了残留的盐酸、带人体组织的锯子。原房东也一眼认出,案发现场装尸的塑料桶、分尸的断锯条,都是居多当年从旧居带走的物品。

人证、物证、轨迹、行为疑点全部串联闭环,哪怕没有凶手口供、没有凶手活体,也能百分百锁定居多的杀人罪行。

2001年2月,居多因为情感纠纷、财务债务矛盾,在出租屋内残忍杀害了前女友卓某燕。为了掩盖罪行、逃避制裁,他狠心分尸,用盐酸腐蚀尸体销毁痕迹,将尸块密封在塑料桶中藏在阳台,完美掩盖了自己的杀人恶行。

之后他刻意换租房屋、隐瞒案发房屋信息,试图彻底抹去痕迹。直到半年后因贩毒被抓,他深知杀人重罪一旦曝光,必将万劫不复,于是选择跳江潜逃,妄图用自己的失踪,让这起命案彻底变成死无对证的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