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纵深推动全市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净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解决物业服务入驻不规范、企业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着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现通报第三批典型案例,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引以为戒,持续开展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案例一、会宁银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不规范、履约不到位
案件情况:会宁银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服务会宁县广场小区宁峰楼期间,业主反映长期存在高空抛物现象,且小区监控对高空抛物存在视野盲区,物业企业长期不予以管理修缮,已严重威胁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该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处理结果:会宁县住建局已现场约谈该物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加大重点区域日常巡查频次,加装高空抛物专用电子监控设备。同时在小区公告栏及业主微信群发布安全警示公告,广泛宣传高空抛物的安全危害;对劝阻无效的高空抛物行为,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置,坚决杜绝高空抛物现象。
案例二、甘肃恒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共收益等信息公示不规范
基本情况:甘肃恒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服务会宁县钟鼓楼异地搬迁安置小区期间,存在公共收益未公示、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内容缺失、已公示信息不规范等问题。该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处理结果:会宁县住建局已现场约谈该物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并限期其整改到位。若未按期完成整改,将按照《白银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红黄黑榜”考评方案》的规定,将该物业服务项目纳入黄榜预警。
案例三、甘肃福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共收益等信息公示不规范
基本情况:甘肃福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服务靖远县泰清园小区期间,小区未设置公示栏,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履约情况、公共收益、投诉渠道等应公示的内容未公开,业主知情权、监督权无法得到保障。该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处理结果:靖远县住保中心已现场约谈该物业企业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制作架设公示栏,补齐各类物业服务公示内容。同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信息更新公示机制,确保公示内容齐全完整、更新及时。
案例四、靖远富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不规范、履约不到位
基本情况:靖远富康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靖远县惠安小区期间,未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小区日常安全巡查频次不足、巡查流于形式,对消防通道、楼道、公共设施等重点区域风险管控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引发业主大量投诉。该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处理结果:靖远县住保中心已现场约谈该物业企业负责人,责令其限期全面整改,并要求企业细化安全巡查制度、加强人员配置、完善巡查台账,建立重点区域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全面补齐物业服务短板。
案例五、景泰县盛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不规范、履约不到位
基本情况:景泰县盛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服务景泰县平贵D区期间,楼道乱堆杂物、环境卫生脏乱差,已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环境。该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处理结果:景泰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已现场约谈该物业企业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物业企业按合同约定开展小区保洁服务工作。目前该小区环境卫生条件已有所改善。
案例六、甘肃瑶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居民水费
基本情况:2025年8—12月期间,景泰县人和家园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甘肃瑶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政府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按6元/m³的标准向小区业主收取水费,远超出景泰县政府制定的3.05元/m³的均价,共多收取水费1314.92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处理结果:景泰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已将问题线索移交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已责令物业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全额退还业主多收水费,并根据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1315元。
案例七、白银祥和嘉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规收取公共能耗费
案件情况:白银祥和嘉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服务白银区金润家园期间,未按约定履行收费义务,向全业主额外收取公共能耗费60元/户,已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该行为违反《白银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照明、景观、消防、安防、电梯等归属业主共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用水、用电费用以及电梯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得单独收取。”
处理结果:白银区住建局已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并将该问题移交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
白银市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
★来源:白银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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