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6年7月2日,法院判决奢侈品牌路易威登起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成立,茉莉奶白被判赔1030万元,并需登报消除影响。

消息一出,全网哗然。一个卖奢侈品的法国巨头把一个卖奶茶的本土品牌告到赔偿千万。

舆论场上瞬间撕裂:有人拍手称快,认为"傍大牌就该死";有人愤愤不平,怒斥"LV凭什么垄断中国传统花纹"。

这起案件撕开了中国商业社会的两块遮羞布:一块是本土品牌毫无骨气的商业碰瓷;另一块则是西方资本利用现代商标法,对东方公共文化遗产进行的文化夺舍。

一、碰瓷国际品牌?茉莉奶白挨打不冤

很多网民同情茉莉奶白,认为"跨品类碰瓷"是LV在仗势欺人。但只要你翻开这家企业的发家史和商标注册记录,就会发现这根本不是什么"无妄之灾",而是一场蓄谋已久的"视觉套利"。

LV的四叶花卉图形是沿用多年的商业符号。茉莉奶白作为一家成立于2021年的新茶饮品牌,偏偏要在门店招牌上使用与LV近似的四叶花图形。

这是巧合吗?这是致敬吗?这是赤裸裸的商业碰瓷。

数据不会撒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公开信息显示,茉莉奶白自2023年起,曾多次试图将这款"四叶花"注册为商标,但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

这意味着茉莉奶白的高管和法务团队,早就明知该图形存在巨大的侵权风险,早就明知国家行政机关不予认可其合法性。但在"黑红也是红"、"流量即正义"的畸形商业逻辑下,依然选择强行商用。

更滑稽的是,为了应对随时可能落下的法律铁拳,茉莉奶白在2024年10月玩了一手"曲线救国"——去版权局登记了一个所谓"MOLLY TEA四叶星"的美术作品著作权。

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而商标法打击的是"混淆"。当"四叶星"在视觉上让消费者误以为"这家奶茶店是不是和LV出了联名款"时,"关联关系混淆"就已经构成了实质性侵权。

做国潮茶饮,却去蹭法国奢侈品的视觉流量;想赚中国年轻人的钱,却连一个原创Logo的骨气都没有。这种"搭便车"的软骨病,是中国新消费品牌最大的绝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扒下LV的底裤:一场跨越千年的"文化夺舍"

当法院的判决书用"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来维护LV的权益时,必须追问一个更深层、更尖锐的问题:

LV引以为傲的"四叶花",真的是原创的吗?

凭什么一个法国品牌,可以垄断一个属于中国的传统纹样?

LV的"原创神话"经不起推敲。

根据LV官方资料:1896年,LV创始人之子乔治·威登为了纪念父亲,设计了经典的Monogram老花图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其核心灵感,来源于维多利亚时代晚期风靡欧洲的日本文化,是对日本古代贵族家徽的致敬与借鉴。

故事到这里,LV似乎只是借鉴了日本文化。但日本家徽中的"四瓣团花"又是从哪来的?

答案在中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稍微具备一点中国美术史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四瓣对称、中心带蕊、呈放射状几何结构的纹样,被称为宝相花、四瓣花纹、柿蒂纹。

宝相花盛行于中国隋唐时期,融合了莲花、牡丹的特征,广泛应用于敦煌莫高窟的壁画、唐代金银器及丝织品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现存于日本正仓院的国宝级文物——唐代紫檀木画槽琵琶(唐玄宗赐予日本的礼物),其琴身背面铺满的正是同款宝相花纹。

盛唐时期,宝相花纹随遣唐使传入日本,逐渐演化为日本的家纹;到了19世纪,欧洲刮起"日本美学热",乔治·威登借鉴日本家纹,于1896年画出了LV的四叶花;1905年,LV将其注册为商标。

这是一个"文化盗用"闭环:唐代的文化遗产——被日本借鉴为家徽——被法国LV借鉴——利用西方主导的现代商标法注册为私有财产。

跨越百年后,拿着诉状回到中国,起诉使用四叶草纹样的中国企业。

这分明就是贼喊捉贼,是西方奢侈品矩阵的系统性文化盗窃。

三、西方奢侈品行业的"潜规则"

如果觉得LV的"四叶花"只是个例,那就太天真了。把东方的公共文化遗产"盗用"成自己的"原创标志",早已是整个西方奢侈品行业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从迪奥盗用马面裙,到香奈儿撞脸八卦子午鸳鸯钺,再到纪梵希撞脸回字纹,古驰山寨春秋战国时期的经典菱形交织花纹。这是文化夺舍和文化盗窃。

宝相花、马面裙、回字纹都是华夏创造的美学符号。西方品牌利用近代以来强势的商业机器和法律体系,将东方的公共文化遗产盗用为私有商标,反过来向文化母国的企业挥舞制裁大棒,堪称厚颜无耻至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四、LV在欧美日诉讼碰壁,唯独在中国赢了

更值得深思的是,LV拿着这套"商标维权"的打法,在欧洲、美国和日本屡屡碰壁——唯独在中国拿下了千万赔偿。

在日本,LV起诉日本京都一家百年老店,指控其使用的市松纹样侵犯了其Damier棋盘格商标。法院认定,市松纹样是日本自古坟时代便已流传的传统纹样,已成为国民级公共纹样不能被单一主体垄断。

在欧盟,LV的棋盘格商标被法院判定无效,理由是"只是普通方格,无独创性"。

在美国,LV诉Dooney & Bourke案以败诉收场,法院认定不存在实质性混淆风险。

也就是说,在欧美和日本,司法系统对公共资源商标化保持着高度警惕,绝不允许企业将千年文化符号变成私人印钞机。可偏偏到了中国,LV不仅赢了,还赢了一千多万。

这种文化盗用,其商标的底层正当性,难道不应该受到司法的严厉审视吗?

五、破局之道:拒绝机械判决,捍卫文化主权

本案的最佳处理方式,应当成为中国企业反击"文化夺舍"的标杆。应引入"历史文化抗辩",限制商标无限扩张。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绝不能只做"图形比对"的机械判决,而必须引入"文化溯源""公共领域"的审查机制。

《商标法》的立法本意是保护创新、防止混淆,而不是保护"文化盗用"。既然LV的四叶花溯源至东方传统纹样,且该纹样在中国历史中普遍存在,法院就应当确认"四叶花/四瓣团花"属于传统文化符号和公共领域元素。

参考日本法院的判决逻辑——千年纹样不能被一家公司垄断——对于公共领域的元素,应当被严格限制在LV主营的皮具箱包领域,绝不能允许其利用商标权,向茶饮、餐饮等行业进行无底线的跨类无限扩张。

茉莉奶白碰瓷该罚,但绝不该赔出1030万的天价。法院应基于"历史文化元素合理使用"的原则,大幅削减赔偿金额,甚至仅作出停止混淆的禁令,而无需进行巨额经济赔偿。

六、企业层面:打铁还需自身硬,坦荡声明斩断"混淆"

对于茉莉奶白以及千千万万的中国本土品牌来说,挨打之后,必须学会如何站着把钱挣了。

既然想用"四叶花",既然想打"国潮"牌,那就请正儿八经地去挖掘中国传统的"宝相花纹"、"四叶云纹"、"柿蒂纹"。结合中国非遗美学,做出有中国底蕴、有差异化细节的原创设计,而不是照猫画虎借鉴LV。

更重要的是,在营销和法务策略上,要做到坦荡与切割。茉莉奶白完全可以在门店和广告中醒目标注:"本品牌视觉符号源自中国隋唐传统宝相花纹,与LV无任何联名、授权或关联关系。"

只要把图案做出了蕴含中国传统风格的差异化,只要声明彻底斩断了消费者的"关联混淆"预期,LV的"商标侵权"指控就会瞬间失去法理支点。

七、结语

LV起诉茉莉奶白,是一面照妖镜。

它照出了本土品牌在原创设计上的偷懒与贪婪,也照出了国际巨头在知识产权上的傲慢与无耻。

从唐代的宝相花到明代的马面裙,西方奢侈品矩阵一次次将手伸进中华五千年的文化宝库,用"借鉴"的名义行"盗用"之实,再用西方制定的商标法将华夏文化和公共资源私有化。

但照妖镜也照出了更荒诞的一幕:类似的案子,在日本败诉,在欧盟败诉,在美国败诉。全球法治成熟地区都不买账的"文化盗用"逻辑,唯独在中国畅通无阻,还拿到了千万级赔偿。

商业碰瓷不可取,文化主权不可欺,传统纹样绝不容西方资本恶意夺舍。

LV的身后是文化窃贼的色厉内荏;但中国传统纹样的身后,站着五千年的浩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