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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举报眉山市仁寿县仁寿一中南校区以“强基培训”为名,在7月10日至23日组织学生补课并讲授主科新课。此举名为“培训”,实为变相强制补课——不参加则新课脱节,学生何来选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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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教育部2026年暑期通知也严禁利用暑假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法律禁令清晰明确,不以任何名义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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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培训”若为学有余力者提供拓展,本无可厚非;但以教授新课为内容、以不参加即掉队为要挟,已然逾越法律红线。教育部门应对各涉事学校建立定期暗访抽查机制,让每一个孩子的暑假真正属于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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