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
老人与儿童普遍存在
交通安全知识储备不足
安全意识淡薄、应变能力偏弱的特点
属于交通事故高发人群
守护“一老一小”的出行安全至关重要!
现发布案例警示
请全社会共同关注、一起守护
01
老年人警示案例
令人痛心!老人横穿公路被撞不幸身亡:2021年1月27日上午,在S206省道乐业县新化路段,一名老人横穿公路时,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导致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
驾驶人称,当天其驾车行驶至新化路段时看到一名老人正好过马路,由于路面湿滑,加上车速过快,来不及刹车,最终导致惨剧发生。最终交警认定,小车驾驶人和老人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教训深刻!老人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撞伤行人:2025年6月29日,陈某某(75岁)无证驾驶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城西街添禄路路口,往原天山加油站方向行驶。11时42分,当该车行驶至城西街31号外路段处时,与横过道路的行人易某某(73岁)相撞,造成易某某受伤。
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没有避让,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
当事人易某某横过机动车道,未从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人行横道通过,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02
未成年警示案例
引以为戒!家长失管儿童骑行上路引事故:2026年3月23日19时许,乐业县城区同乐北路红绿灯路段,一名9岁男孩骑自行车从右侧小区驶出时未留意路面车辆,在下坡路段刹车不及,与正常直行的小车相撞,男孩腰部轻微擦伤;经调查,事故系男孩在家长疏于看管的情况下独自外出骑行所致,最终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发人深省!女童横穿道路撞摩托,家长负全责:2025年9月10日20时许,西林县鲤城路与外滩路口,一名6岁女童独自外出玩耍时突然奔跑横穿道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所幸女童仅受轻微伤。民警依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女童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道路的过错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摩托车驾驶人无责任。
请将这份“平安”
传递给他们
老人安全出行小知识
01
注意步行安全
按信号灯指示,走斑马线通过路口,不闯红灯,警惕绿化带等形成的视觉盲区。在没有斑马线的道路上,通过路口前,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注意观察左右来车,确认安全后再稳步匀速通过。
02
注意骑行安全
骑车虽方便,但老年人在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请确保自己的身体可以驾驭车辆。如要骑行接送小孩,更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第一,保持安全车速,驾乘人员都要戴好安全头盔。
同时,骑车出行要按规定车道行驶,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上,必须靠右行驶;通过路口时,要注意后方来车,尤其注意右转车辆,远离大货车盲区;左转弯横过道路时,要停车仔细观察不抢行,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03
注意乘车安全
上车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是生命带,驾乘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不违规乘坐车辆。老年朋友外出时,要选择合法合规车辆乘坐,不乘坐农用车、超员车、非法改装拼装车辆。
04
注意驾车安全
如果老年人选择驾车出行,要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认真判断自身身体和精神状况,尽量短途出行,避免高速行驶,避开高峰时段和特殊天气。同时,“老年代步车”安全性能低,具有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请老年朋友不要购买!不要驾驶!不要乘坐!
05
注意夜间出行
尽量减少夜间出行,一旦出行,谨记“看见”和“被看见”。“看见”是指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注意观察来车,确保安全再通过;而“被看见”是指要穿颜色鲜艳或反光的衣服,让驾驶人能够看到自己。
儿童安全出行小知识
1、带领孩子过马路时,做到以下两点:
▶为孩子做好榜样,不闯红灯,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等通道过街。没有过街设施的,要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人行横道有红绿灯时请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要注意“一停、二看、三通过”;
▶ 过街时,不要松开孩子的手。小孩天生好动,对车速和车距的判断能力又较弱,容易出现猛跑、横冲直撞、忽然加速或中途折返的现象,所以,家长一定要牵着孩子过街,注意观察路况,防止发生意外。
2、乘车要系安全带
家长驾车载孩子出门时,不能让孩子单独坐在副驾驶或怀抱孩子坐在副驾驶。因为副驾驶通常配备安全气囊,发生碰撞时,瞬间弹出的气囊可能对孩子头部和颈椎造成致命伤害。因此,家长要为12岁以下的儿童准备安全座椅,并系好安全带。
3、马路玩耍很危险
家长作为监护人要告诉孩子,马路不是玩耍的地方,在马路上不可随意追逐玩闹;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进行打闹、猛跑、踢球等活动;不在车辆附近、停车场等区域追逐玩耍。
4、车辆有盲区,不靠近
孩子身形矮小,在汽车周边玩耍或通行时,司机很难看到孩子,存在视线盲区。家长要教会孩子不在停驶的车辆周围逗留玩耍,要和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等,特别要远离大货车。
5、骑行要满龄
要遵守交通规则,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 16 周岁,包括租赁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不允许驾驶摩托车、汽车等机动车。骑行时注意车速不能过快,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并伸手示意,通过人行横道时要下车推行。
6、骑乘车要戴头盔
家长要以身作则,日常骑行摩托车、电动车要戴好安全头盔,同时为孩子购置大小合适的安全头盔,孩子出行时为他们系好头盔卡扣,确保出行安全。
交警温馨提示
多陪伴、多照顾、多在意
关爱老人儿童,从细节做起
广西交警在此呼吁广大市民
请关注老人小孩交通安全
多一份关心,少一点危险
共同呵护“一老一小”
安全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张振鹰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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