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河南省营养保健协会”7月7日发布严正声明。

全文如下:

近日,有关媒体报道个别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滴眼液”相关产品问题,涉及我会会员单位南阳市澳福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调查核实,本会严正声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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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会从未制定、发布“飞蚊灵滴眼液”“蓝莓叶黄素滴眼液”团体标准及相关达标证,也未授权任何企业将我会保健用品团体标准《T/HYBX 0004—2020 眼保健液》用于“滴眼液”类产品。我会眼保健液团体标准明确指出“经雾化器喷雾于眼部的保健液,是具有对人体眼部调理与缓解疲劳的保健用品。”

二、澳福来公司生产销售“飞蚊灵滴眼液”“蓝莓叶黄素滴眼液”产品系企业行为,与我会无任何关系,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经济及安全责任,均由涉事企业自行独立承担。针对此类违规行为,协会给予严厉谴责,并保留依法追究涉事企业法律责任的权利。我会已经要求澳福来公司下架违规产品、做好善后事宜,并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三、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用品是以日常养护保健为目的、不以治疗疾病为功效导向,直接或间接作用于人体体表的外用产品,不可替代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化妆品等品类使用。

四、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 号),国家明确健康服务业五大核心支撑产业包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现阶段保健用品行业以企业自主合规管控、行业自律约束、团体标准规范引导等为主要管理模式。我会严格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制订保健用品及健康服务相关团体标准,致力于化解企业经营难点、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守护群众健康权益,相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望全体会员企业强化自律意识、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协会形象与行业公信力。

五、凡依规采用我会团体标准生产、销售的保健用品的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均可在河南省营养保健协会官网(www.hnhca-org.cn)-团体标准-证书查询页面查询会员企业相关证书。如未发现企业证书或证书信息不一致,可联系协会核实。

下一步,我会将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全面开展会员企业合规自查自纠与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团体标准的管理,规范会员生产经营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广大消费者对我会会员企业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我会秘书处反馈。

联系电话:0371-63280319、0371-63910788。

特此声明。

河南省营养保健协会

2026年7月6日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此前曝光网售“健字号”滴眼液乱象。

报道称,进行调查时,记者以经销商身份来到“飞蚊灵滴眼液”“蓝莓叶黄素滴眼液”的生产企业——南阳市澳福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直接把“飞蚊症”印在产品上很难,他们专门使用了没有任何法定证明效力的TM商标,用来规避监管。

澳福来:“飞蚊”肯定是有点擦边的。所以打上TM标了,它就是个护眼液。因为你不是药品,肯定不能叫飞蚊症对吧?所以只能弄个“飞蚊灵”打个TM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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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澳福来公司称,他们取得了河南省营养保健协会的“保健用品生产达标证”——豫健用生〔2022〕第0039号。河南省营养保健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协会有600多家会员单位,分为副会长、理事及普通会员,价格也从每年万元到1000元不等。

记者调查发现,仅在河南一地,就有多家这样“批发”文号的协会、商会。一些企业花钱入会,使用协会的“团标字号”,希望能借此宣传产品的更多功效。

除了前文提到的“豫健用生”和“豫健团标用字”,还有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颁发的“豫健用准字号”。这家研究会的门槛更低,只需要相关企业在河南注册办公室,产品通过所谓检测,一年交3000元会费,在全国都可生产。

此外,报道中还提到南阳市创玺实业有限公司的“七叶洋地黄双咁滴眼液”。

报道称,小徐在江西上学,前不久他的眼睛不舒服,想起之前用过的处方药“七叶洋地黄双苷滴眼液”(又名“施图伦”),就在短视频平台上下了单。

仔细查看包装,小徐购买的这款“七叶洋地黄双咁滴眼液”的gan字,是口字旁的“咁”,而正版药品则是草字头的“苷”。这款产品的包装显示,其生产商是南阳市创玺实业有限公司,地址在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曲屯镇。产品执行的是所谓团体标准——由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颁发的“豫健团标用字〔2023〕第6119号”。

在商会网站按照编号查询,这款产品的注册名为:皮肤保健液(外用),参考标准为:T/HBJY 002 涂抹类保健用品技术规范,该商会出具的风险评估(咨询)意见“注意事项”里特别注明“要避免接触眼睛”。

记者向南阳市镇平县曲屯市场监管所投诉该产品,工作人员反馈,他们已到厂家检查,发现相关产品已经下架。记者来到曲屯镇的厂家地址,却没能找到工厂;再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答复又变成了“该地址一直都是虚拟注册,并没有厂家”。

7月6日,镇平县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对我县两家企业涉‘健字号’滴眼液调查情况的通报”。其中称,已依法控制两家涉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袁某某、王某、李某某,对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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