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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胡志明市(TP HCM)最大的防洪工程已完成逾90%的工程量,但因陷入法律纠纷且未就BT项目的土地支付基金达成一致,历经10年仍无法竣工。

常务副总理范家足(hạm Gia Túc)近日要求胡志明市彻底解决各项障碍,以确保在2026年内完成“胡志明市地区潮汐淹水解决项目——第一阶段”。此前,该工程已拖延十年,尽管大部分工程量已完工,却屡次错失交付期限。

该项目于2016年动工,初始总投资近10万亿越南盾,采用BT(建设-移交)合同模式,由中南集团(Tập đoàn Trung Nam)担任投资方。工程包括6座宽40至160米的大型防潮闸,7.8公里长的西贡河(sông Sài Gòn)沿岸堤防系统以及相关辅助设施。

按照最初计划,该项目将于2018年完工,以帮助控制西贡河右岸及胡志明市中心区共570平方公里区域的淹水问题,该区域约有650万居民。然而,工程多次停滞,尽管前几届政府已出台多项决议予以解决。由于工期拖延,该BT项目的总价值目前已增至约14446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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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新顺防洪闸(Tan Thuan tidal barrier)——该项目六座大型水闸之一

截至2020年11月第三次停工时,该项目已完成逾90%的工程量。在停滞5年后,工程克服了部分障碍,于2025年底重新启动,预计在今年内完工。然而,由于胡志明市与投资方尚未就支付方案达成一致,进度再次受到影响。

最大的瓶颈在于BT项目的土地基金支付机制。在这种模式下,投资方出资建设,随后国家以等值的土地基金进行支付。如果计划移交的土地价值低于工程价值,或者不具备法定条件,项目的资金流就会受阻。

据越南财政部(Bộ Tài chính)透露,胡志明市提议使用原BT合同中的7块土地向投资方进行支付,工程价值与土地价值之间的差额将由预算资金支付。而中南集团则希望根据国家审计署的结论,按照等价原则,以土地基金支付项目的全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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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定(Phú Định)防洪堤是该项目的一部分

胡志明市计划用于支付的7块土地估值约为4983亿越南盾,远低于调整后的项目总价值。若按照企业的方案执行,胡志明市必须安排额外的土地基金以确保价值平衡。

此前,根据初始合同中近10万亿越南盾的总投资,胡志明市原计划以16%的土地和84%的现金向投资方支付。当时确定的3块支付土地包括:胡志明市南部都市区A区C8A地块、232号杜春合街(Đỗ Xuân Hợp)以及旧守德市(TP Thủ Đức)福隆B坊(phường Phước Long B)的地块。

另外4块拟用于支付的土地包括:118B号陈廷琂街(Trần Đình Xu)、290号陶智街(Đào Trí)、1005号怀玉侯(Thoại Ngọc Hầu)街和762号平贵街(Bình Quới)。然而,该“16%土地+84%现金”的支付方案随后被认定不符合规定。根据签订合同时的规定,以土地基金支付的BT项目必须遵循等价原则,即交给投资方的土地价值必须与工程价值相对应;只有差额部分才能用现金处理。

这些纠纷导致支付计划停滞,影响了项目的资金流。到2020年中期,随着BT合同执行期限和BIDV银行再融资解贷期限届满,投资方失去了偿还贷款和继续施工的资金来源。该项目随后第三次停工(此前曾在2018年和2019年两次暂停)。

2021年4月,政府颁布第40号决议,允许胡志明市继续按照特殊机制实施该项目,并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工程和向投资方支付款项。然而,根据国家审计署最近的结论,在决议颁布后,胡志明市未能及时谈判并修改支付方案,导致障碍持续拖延。

直到2025年7月政府颁布第212号决议以继续解决困难时,该市才调整方案,拟使用原BT合同中的7块土地进行支付,差额部分用现金支付。尽管如此,由于部分地块存在法律问题,不具备实施条件,该方案仍存在问题。国家审计署也认为,拟用于支付的7块土地尚未保障等价原则。

审计机关建议胡志明市尽快完成符合条件且各方已达成共识的土地支付手续。对于仍有纠纷的地块,该市需与投资方配合审查并统一处理方案。如果需要补充原合同之外的地块,双方必须调整并签署BT合同补充协议。

截至今年3月,胡志明市已向投资方支付了3块土地,包括:232号杜春合街(Đỗ Xuân Hợp)、762号平贵街(Bình Quới)以及胡志明市(TP HCM)南部都市区A区C8A地块。根据地价表,这三个地块的总估值约为2500亿越南盾。其余地块正由该市及相关方继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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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资10万亿越南盾的防洪工程中六个潮汐闸门的位置图

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UBND TP HCM)表示,使用原BT合同中的7块土地并以现金支付差额的方案,是在进一步审查政府关于解决BT项目障碍的第16号决议后提出的。然而,财政部认为,该防潮工程已被确定为以土地基金支付的BT项目,而非现金支付。因此,该市需主动根据权限和规定决定处理方案。

投资方中南集团表示,由于法律障碍和支付方案未得到彻底解决,企业无法从BIDV银行筹集和解贷资金。为维持进度,投资方目前正自筹资金施工剩余项目,但该资金不足以完成整个项目。

中南集团称,为了让BIDV银行继续解贷,项目需要签署新的BT合同补充协议,更新已获批准的调整后总投资额,并补充支付土地基金。企业表示,法律手续的拖延还导致了贷款利息的增加。截至5月底,累计贷款利息已超过2500亿越南盾。

为打破僵局,中南集团建议胡志明市批准用257号陈兴道街和79B号李常杰街的两块地块,替换290号陶智街和福隆B坊的两块地块。企业表示,此次补充是为了保障符合审计机关建议的等价原则,作为签署BT合同补充协议的基础,从而为项目打通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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