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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永康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7日清镇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清镇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吴永康同志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清镇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清镇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清镇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6年7月7日清镇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欢同志为清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清镇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欢同志代理清镇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7月7日清镇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清镇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
刘欢同志代理清镇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清镇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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