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老钱,今年五十五,在钢厂干了大半辈子,三年前老伴走了。儿子在省城安了家,让我过去住,我不去。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白天上班还好,晚上回来对着四面墙,电视开着当背景音,沙发坐出一个坑来。
老赵介绍的老许,五十二,丧偶五年,在社区医院当护士,今年刚退。老赵说"你俩搭个伴过日子,不领证,省得以后子女麻烦"。我想了想,见就见吧。
第一次见面在茶馆,老许比我矮半个头,短头发,穿了件灰蓝色毛衣,坐下来先给自己倒了杯茶。话不多,但句句在点子上。她问我会不会做饭,我说会一点,她说那行,别指望我天天给你做,我也腻了伺候人。我说行,轮着来。她说住你那儿还是我那儿,我说我那房子大点,三室一厅,你要嫌远我搬你那儿也行。她说那住你那儿吧,我那儿租出去还能有点收入。
谈了一个月,我们决定搭伙试试。她搬来那天带了一个皮箱、两盆绿萝、还有一沓文件。
东西收拾完天快黑了,我去厨房炒了两个菜,她帮忙摆碗筷。饭吃了大半,她擦了擦嘴,从那个文件袋里抽出来几张纸放在桌上,推到我面前。
"老钱,咱们既然要搭伙过日子,有些事得先说清楚。"她推了推眼镜,"我拟了个协议,你过过目,觉得行就签,不行咱们再商量。"
我拿起那几张纸翻了翻。总共三页,密密麻麻打了字的,第一条是"双方自愿搭伙,不领结婚证,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第二条是"生活费按比例分摊,每月初结算",第三条是"若一方生病,另一方负责照顾,但医疗费用自理",第四条是"子女不得干涉双方生活,双方不得干涉对方子女事务"。
翻到最后一页,最后一条让我手里的筷子停了一下——
"同房须双方自愿,且提前签署书面同意书。每次有效,不得强迫或勉强。"
我抬头看她。她端着碗,表情跟说"今天菜咸了"一样平静,但握着筷子的手指节微微发白。
"老许,这是……"
"我是认真的。"她放下碗,"你可能觉得我事儿多,但咱们都这个岁数了,有些事放在明面上说,比糊里糊涂出问题强。我有我的习惯,你有你的脾气,住一块儿免不了磕碰。协议写清楚了,照着做,反倒省心。"
我捏着那几张纸,看了又看。同房先签协议,我还是头一回听说。但转念一想,她说得也没错。都五十多的人了,谁还没点自己的规矩和伤疤?
"行,"我把纸放下,"我签。但有个条件。"
"你说。"
"最后那条改成'双方自愿即可,不必每次书面签字'。你不愿意的时候说一声就行,我老钱不是那种赖皮的人。"
老许看了我两秒,嘴角动了一下,把纸拿回去,拿笔在最后一条旁边改了几个字,递回给我:"这样行了吧?"
我看了看,她改成了"同房须双方自愿,提前沟通,不得强迫"。字迹秀秀气气的,跟她这个人一样,看着软,底下是硬的。
我签了字。她也签了。一式两份,一人一张。她把她那份折好放回文件袋,又把文件袋放进床头柜抽屉里,上了锁。
那天晚上我们各自睡一个屋。她睡次卧,我睡主卧,中间隔了一面墙。我躺在床上听见隔壁窸窸窣窣的声音,她在铺床。后来安静了,又过了一会儿,她敲了敲墙。
"老钱。"
"嗯?"
"明天早上喝粥行不行?小米的。"
"行。"
她没再出声了。我翻了个身,窗外的月亮挺亮,照在衣柜上白晃晃一片。我摸了摸枕头底下那张协议,纸有点糙,折角戳着手心。
过日子这事儿,年轻的时候觉得靠心动,现在才明白,到了我们这个岁数,靠的是把话说在前头。一碗小米粥、一张协议、两间挨着的卧室,比起那些轰轰烈烈的,这些东西才踏实。像手上那道疤,不疼了,但你知道它在。
第二天早上我听见厨房有动静,起来一看,老许正站在灶台前搅粥。锅盖掀着,白气冒了满屋。她回头看了我一眼,说"锅里有包子,自己拿"。我拿了个包子咬了一口,韭菜鸡蛋的,还挺香。
窗外有麻雀在叫,晨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灶台上。她背对着我搅粥,围裙系得规规矩矩的,头发别在耳后,露出一截白白的脖子。我嚼着包子,那口韭菜鸡蛋的味道在嘴里漫开,热乎乎的。
日子就这么过起来了。平淡、规矩、各睡各屋、早上有粥。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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