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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来临,炎炎夏日,光照变强,我们服用某些药物后外出会发现皮肤出现红肿、瘙痒、水泡等,严重的还可能出现皮肤脱落和糜烂,这有可能不是晒伤,而是药物的光敏反应。

一、什么是药物光敏反应

药物光敏反应是指使用药物后,暴露于太阳或紫外线下所产生的皮肤晒伤样反应或湿疹样表现等不良反应,可分为光毒性反应和光变应性反应。

(一)光毒性反应可发生于任何人,一般首次用药后经日光及类似光源照射,几分钟到几小时内即可发生,发病在面部、胸前V型区、四肢等曝光部位皮肤。临床表现类似于严重晒伤,可见水肿性红斑,严重的会出现水疱,自觉有灼热感和刺痛感。其强度与导致光敏反应药物的浓度、光照时间及强度有关。急性症状消失后会出现皮肤松弛、干燥、脱屑、色素沉着等现象。除去光敏物以及避光后反应可较快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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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光变应性反应是一种迟发性变态反应,发生于少数过敏体质者,小剂量光敏感药物和微弱阳光照射就可能发生反应。反应发生除与药物有关外,还和遗传、过敏体质有关。临床表现类似接触性皮炎,日光暴露区域可见丘疹、红斑和/或鳞屑、水疱,自觉瘙痒而无烧灼感,一般不留色素沉着,部分可能发展成慢性、持久性光敏反应。

引起光敏反应的药物种类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包括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等喹诺酮类药物;米诺环素、多西环素等四环素类药物;氯苯那敏(扑尔敏)、苯海拉明、氯雷他定(开瑞坦)等抗组胺类药物以及部分磺胺类、抗肿瘤类药物等。

二、防范与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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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旦出现光敏反应症状,应尽可能立即停用药物及避光,并继续做好日光防护。采用局部冷敷、涂抹润肤剂等方法;遵医嘱对受累区域涂抹外用皮质类固醇减轻瘙痒和炎症反应,对症状比较严重者可考虑使用抗组胺药物和抗炎药物治疗,必要时还可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如有必须使用的药物,应严格避免日晒,或可咨询医师缩短用药时间、减少剂量及晚间用药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药物光敏反应无小事,具体可咨询医师或药师。

出品|宣传科

文字|药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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