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公司此前于2024年10月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计划使用不低于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5亿元(含)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后经延期,实施截止日期至2026年2月19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股份129.33万股,回购金额457.4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仅占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5.72%,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积极整改并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