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到来

“高温津贴”也要到账了

什么是高温津贴?

哪些人能领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指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6〕29号)明确,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各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不能相互替代,绿豆汤、西瓜等解暑饮料绝不能代替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强制性津贴。

而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福利费的组成部分,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发放。

“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6〕29号)明确,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执行。

发放标准:

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发放时间:

6月、7月、8月、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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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提醒大家

高温津贴不缴税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的规定,企业对高温津贴无需缴税。

对于劳动者而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3项关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的规定,高温津贴无需缴税。

编辑:张婷

一审:陈佳

二审:泮永翔

三审:黄元杰

来源:台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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