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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 冯秀语 编 李亦辉
7月7日,漱玉平民(301017)发布公告显示,全资子公司辽宁漱玉平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漱玉”)于近日收到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一明”)相关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196.4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收到该笔补偿款。
公告显示,辽宁一明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期内,营业收入完成率为101.39%,净利润完成率为84.91%,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相关业绩承诺方对辽宁漱玉履行补偿义务,补偿金额为196.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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