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内地男外雇在路氹
为一名内地女子提供有偿旅拍服务
被治安警当场截获
双双被捕
女子因涉嫌“不合规范的雇用”
被移交检察院
男子则因违反“聘用外地雇员法”
被通报劳工局
这起案件
让澳门旅拍的合法性问题
再次浮出水面
当局拟将景点有偿旅拍
纳入规管项目
仅限澳门居民申请从业资格
申请登记资格仅限澳门居民,且不设专业技术门槛
《特定业务及活动的规管制度》昨(6)日起公开咨询,文本建议将现行程序较繁复的准照或预先通知制度,简化为登记制度,并新增“在旅游景点为他人提供有偿拍摄服务”为规管项目。法务局代局长吴子健表示,此举旨在填补现时法律空白,在满足旅客旅拍需求的同时,确保公共秩序与安全;申请登记资格仅限澳门居民,且不设专业技术门槛。
吴子健表示,现行法律制度下,并无专门条文规管景点有偿拍摄服务,导致任何人士包括非本地居民均可于公共景点自由开展此类商业活动。随着访澳旅客对旅拍服务需求日益增加,为填补管理空白,特区政府建议将此类活动纳入登记制度,以平衡旅游服务需求与公共秩序。登记制度不设任何专业技术门槛,例如年资或经验证明,纯粹以场所管理为导向,确保服务在规范下有序提供。
活动地点、名额和时间都将设限
管理要求上,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员会主席周伟迎补充,澳门作为旅游城市,坊间对旅拍市场有一定需求。然而,规管旅拍服务或与现行的“小贩法”有抵触,故创设条件跟进旅拍服务。建议适用范围为拍摄服务提供商与顾客即场达成协议,并进行有偿拍摄的情况。
同时,为维护公共秩序及确保公共地方的合理使用,建议对登记的活动地点、名额及进行活动的期间设定限制,例如登记以先到先得的方式选定拟进行活动的地点,并仅可在特定期间内进行有关活动,期间结束后再重新开展相关登记程序,以确保服务提供商的流动性及公平参与的机会。初步纳入规管的景点主要为人流密集的旅游热点,如大三巴、议事亭前地等。
编辑:Thea、kiki
来源:澳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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