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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观肥乡)

肥乡区

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

为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邯教〔2026〕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公平普惠原则。保障所有适龄学生100%入学,重点关注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确保教育公平。

2.免试就近原则。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严禁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3.分级管理原则。落实“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责任。肥乡区教体局负责制定肥乡区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肥乡区资格审查小组严格审核入学资格,学校落实主体责任,杜绝违规操作。

4.阳光透明原则。继续使用全市统一的“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服务平台)开展招生工作,包括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结果查询等环节。全面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示。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

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适龄儿童。

(二)初中

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即区域内小学毕业生和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方式

依据邯郸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继续推行“平台招生、网上录取”,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招生录取全流程线上办理。肥乡区教体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及肥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招生资格联合核查机制,对招生全流程实施动态监管,确保招生工作各环节全程可追溯。

(一)启用平台。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肥乡区教体局将正式启用“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服务平台),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等招生信息。此平台为唯一合法报名渠道,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不要委托他人或者机构办理入学事宜,不要相信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二)报名方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提供两种报名方式,一是微信搜索并关注“邯郸招生”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报名】菜单进入系统公众号端。二是电脑浏览器打开 https://zs.hdjy.net.cn,访问“邯郸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以上报名方式数据互通,不需重复报名。

(三)上传资料。所有申请2026年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招生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提交户籍、房产或随迁子女居住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完成报名。家长要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信息变更申请。

(四)咨询指导。全区各幼儿园、小学、初中均设立招生报名咨询点,安排专人负责为家长提供政策咨询、报名指导服务。针对留守儿童、不具备上网条件家庭、特殊家庭等群体,学校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安排专人“一对一”协助完成报名工作,严格落实“一个清单告知、一个场所提交”工作要求,确保家长“线下只进一门”,实现适龄儿童报名全覆盖、无遗漏。

四.报名时间

(一)小学

7月11日8:30---7月15日17:30

(二)初中

7 月19 日8:30---7 月 23 日17:30

五.报名流程

(一)手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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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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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条件

(一)户籍

户籍所在地位于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内。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居住住址(具体到街道名称、门牌号)。

(二)房产

住宅类房产位于学校招生服务区片内。需提供户口簿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住建部门备案网签购房合同等有效凭证);集体房产、单位自建职工房、廉租房住户还需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始购房票据、与住建局签订的廉租房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符合条件的经商和务工人员子女(即父母在学校服务片区内开办的独资企业、经营公司、个体经商或务工)。

1.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自报名首日起上溯六个月,且经营类别与实际经营内容、门市牌匾必须一致;若经商地点不具备居住条件,还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或正式租房合同);同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营业执照原件、门市牌匾照片、近6个月实际经营进出货流水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务合同、社会保险手续(劳务合同签订时间自报名首日起上溯六个月,且已在肥乡区相应片区内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或正式租房合同);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劳务合同原件和近6个月务工工资银行流水凭证、社保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劳务合同、社会保险等材料将作为核实经商或务工真实性的重要依据。

3.区外户籍随迁子女:除提供上述经商或务工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居住证需要提前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材料。

(四)肥乡区外小学毕业生有意返肥就读初中,家长可通过提供户籍或房产等相关证件进行网上报名,其报名录取工作与肥乡区内小学毕业生同步开展。

(五)相关说明

1.户籍迁入、房产确权、居住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前。

2.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若户口关系存在不清晰情况,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辅助证件。

3.严格落实以“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入学。

4.肥乡区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及肥乡镇人民政府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必要时将开展入户核查,对无实际居住的集体户口等进行严格审查。

5.未按时报名、报到的,肥乡区教体局将根据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七.录取原则

(一)小学

1.城区小学:依据适龄儿童户籍、房产等情况,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录取。

2.镇中心校辖区内小学:按照镇划定的服务范围进行招生录取。

(二)初中

1.城区中学: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由学生小学毕业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部门联合审查,肥乡区资格审查小组复审,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根据城区初中学位情况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2.镇初中学校:按照划定服务范围进行招生录取。

(三)相关说明

1.户籍对口:指学生户籍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或母户口至少一方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2.房产对口:指房主与户主一致(或系夫妻关系),拥有100%住宅产权,且住宅类房产位于学校招生范围内。公租房、廉租房家庭提供《邯郸市肥乡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可等同于住宅类商品房参与招生录取。

3.报名顺序与入学先后次序无关,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机会均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建议错峰报名。

八.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坚持以随班就读为主、特教学校就读为辅、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原则,落实“一人一案”,确保应入尽入。

(二)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港澳台及侨胞子女、外籍人员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安排入学。符合就读条件的其他特殊情况,由肥乡区教体局统筹安排,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三)同一家庭子女长幼随学

2026年秋季入学继续实行“长幼随学”便民举措。在学位允许前提下,遵循自愿申请原则,安排同一家庭多子女同校就读,但不得因此择校。如一方就读是民办学校,可选择转回片内公办学校与另一方同校就读。

九.工作要求与纪律监督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部门、各学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分级管理责任,成立招生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肥乡区教体局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自规局、司法局、人武部等职能部门及肥乡镇人民政府的沟通协作,组建联合工作组,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肥乡区教体局通过官方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各学校通过公示栏、宣传栏等形式,宣传、解读招生政策,及时发布权威教育信息。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设立招生咨询热线、召开家长会、发布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要加强信息精准推送,向进城务工人员、公寓类非住宅商品房业主、新购房家庭等重点人群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共同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家喻户晓。

(三)规范民办招生。各镇中心校要切实履行辖区民办学校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禁各民办学校超规模、超计划招生。

(四)强化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赞助挂钩;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民办学校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招生。加强控辍保学,落实“七长责任制”。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五)加强风险防范。聚焦报名、录取、分班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对政策执行偏差、信息公开不足、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等风险点实行动态监测和研判,建立台账并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加强招生重点岗位人员教育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主动管控炒作“教育内卷”、“中考状元”、“盲盒率”、升学率等话题,及时辟谣不实信息,严厉打击攻击抹黑教育政策的行为。

(六)强化违规查处。加大违规招生行为查处力度,对公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给予年检不合格、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建议相关部门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违规招生的,给予列入黑名单、失信记录、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个人、中介参与违规招生的,依规依法严厉打击。

十.资格审查

成立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监委、教体局、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自规局、司法局、人武部等部门及肥乡镇政府组成联合审查工作组,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数据核实认证,必要时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工作。审查工作组对相关数据进行审验后,确定录取名单。对伪造证件的,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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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服务时间8:00--12:00,13:30--20:00)

客服电话1:13103315216

客服电话2:13131139519

2026年7月7日

肥乡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

小学

1.实验小学

希望街以东,建安路以南,兴华街以西,义乌大道以北(不含常庄社区)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1)建安路以南,希望街以东,振兴街以西及城市主人、幸福新村南区可双向选择实验小学和第三实验小学。

(2)国韵世家、锦绣山庄、金田阳光、万浩御景可根据实际选择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

2.第二实验小学

兴华街以西,建安路以北,北环以南(含万浩锦城和国韵首府)九鼎街以东(含隆富花园、林语湖畔、公园时光、万浩璟城)主城区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1)林语湖畔、公园时光、万浩璟城、隆富花园可双向选择赵都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

(2)建安路以北,长安路以南,九鼎街以东,振兴街以西可双向选择第二实验小学和第三实验小学。

(3)兴华街以西,建安路以北,北环以南(含国韵首府)九鼎街以东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兴华小学同步招生。

3.第三实验小学

(1)九鼎街以东,建安路以南,振兴街以西,义乌大道以北(不含常庄社区)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建安路以北,长安路以南,九鼎街以东,振兴街以西可双向选择第二实验小学和第三实验小学。

(3)国韵世家、锦绣山庄、金田阳光、万浩御景可根据实际选择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

4.第四实验小学(原明德小学)

环城路内,兴华街以东,主城区内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5.第五实验小学(原常庄联办小学)

常庄村、赵庄村、城南堡村、东北庄村、潘村、常庄社区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1)国韵世家、锦绣山庄、万浩御景、金田阳光可根据实际选择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

6.兴华小学

兴华街以西,建安路以北,北环以南(含国韵首府)九鼎街以东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与第二实验小学同步招生。

7.赵都小学

桃花源、赵都水镇、坤和•祥瑞花园。

林语湖畔、公园时光、万浩璟城、隆富花园可双向选择赵都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

8.解放路小学

天悦府、东昌府、桃李春天。

9.王庄小学

元固镇王庄村、三里堤村、杨庄村、郝庄村、八里庄村,王庄社区、金元社区、东城首府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10.各镇中心校

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

初中

1.城区

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五中学、实验中学,采取“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入学方式:

(1)主城区内户籍、房产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主城区范围:南起邯济铁路→沿民有渠至邯馆公路(南环)→沿邯馆公路(东环)向北至邯馆公路(北环)→沿邯馆公路(北环)向西至井堂街→沿井堂街向北至平安路→沿平安路向西至正义街→沿正义街向南至邯济铁路。

(2)非主城区:国有土地建设的住宅小区。

2.农村

(1)三中黄寨校区:肥乡镇原翟固片常住人口子女。

原翟固片可双向选择三中黄寨校区和第四中学(原常耳寨中学)。

(2)第四中学(原常耳寨中学):肥乡镇原常耳寨片(不含高庄村、梁庄村、勒马台村)常住人口子女。

原翟固片可双向选择三中黄寨校区和第四中学(原常耳寨中学)。

(3)北口中学:东漳堡镇原北口片常住人口子女,与东漳堡学校同步招生。

(4)东漳堡学校:东漳堡镇原东漳堡片常住人口子女,与北口中学同步招生。

(5)辛安镇中学、屯庄营中学、崔庄中学、天台山中学、旧店中学、元固中学、大寺上学校招收本镇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