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有关企业:
为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根据《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东文广旅体通〔2023〕184号)要求,现开展 2026年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 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镇街(园区)旅游管理部门;
(二)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已办理税务登记,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三)在东莞市从事旅游相关工作的个人。
二 、申报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信用良好;
(二)申报项目符合东莞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合法合规,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对本行业发展有引导带动作用。
三、资金适用范围及材料要求
2026年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包括12项:重大旅游项目补助、景区配套设施补助、旅游宣传推广项目补助、旅游活动补助、民宿补助、贷款贴息、旅游品牌奖励、研学游奖励、露营地奖励、人才奖励、旅游商品奖励、旅游商店奖励。
同一项目多级多类获奖,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已扶持过的项目晋级的,按差额奖励。
各类项目补助奖励条件、标准及相关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3日起至7月31日17:00止。
五、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或个人可在申报期内自主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申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且未提交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后,如需要补正材料的,请在收到补正短信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逾期不补正视为放弃申报。
(一)线上预审后线下交件
相关申报企业或个人可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https://zwfw.dg.gov.cn/dgecsp/#/guide/8a5075c4-4aa0-40f0-9a4a-7653ffa60b50
点击“申报入口”进行线上申报;或打开 “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进入平台,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线上预审申报。
进行线上预审申报时,请按要求填报有关表格,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材料。预审通过后,申报企业持预审通过后的纸质材料到申报时所选择的交件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交件时需出示预审通过的短信。
(二)线下申报
相关申报企业或个人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材料后,按材料要求准备好后可预约到全市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报。
六、申报审核流程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可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或前往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申报。
(二)初审。镇街(园区)旅游管理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7月31日前报送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专家评审。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第三方专 业评审机构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意 见。
( 四 )媒体公示。拟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项目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政府网站等平台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存有异议的拟扶持项目进行复核。
(五)签订协议。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与获得扶持的项目签订协议书,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督导。
七、注意事项
申报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实事求是,不得虚假申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申 报资格。
八、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 科,0769-22837009。
( 二 ) “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0769-12345(转3)。
详情可扫码浏览附件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7月3日
图文: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编辑:邓佩珊
编审:赖燕芳
出品:桥头镇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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