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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同意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广东江门南粤学院的函》,明确表示:

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设广东江门南粤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4013675;同时撤销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建制,并根据现有在校生届数设立过渡期。

有关事项包括:

一、广东江门南粤学院为民办非营利性普通本科学校,由广东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北京理工大学、深圳市光大策略投资有限公司等应落实共同签订的转设协议,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原独立学院的校名、公章、校长签名章等在过渡期内可延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注销。

五、教育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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