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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在能源消费转型重点任务中,要加快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转型,推广电锅炉电加热、电辅热炉窑等。完善重点区域、城市群、交通干线绿色燃料储运加注网络,推动在主要货运通道沿线建设重卡补能设施,加快长江等内河航运绿色动力转型。优化拓展天然气利用方向,推进天然气掺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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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提出“十五五”时期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其中,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全面提升,能源进口多元可控;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坚强韧性、绿色低碳、集成融合、智能高效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能源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总体自主可控,迈入世界能源科技创新国家前列;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加快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在空间布局方面,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能源和经济、总量和结构、全国和区域、国内和国际,推动非化石能源供应形成五大增长板块,巩固优化化石能源生产基地,加强能源开发与用能产业布局协同,统筹优化能源骨干通道布局,不断拓展多元化进口通道。

《规划》提出,构建先进适配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坚强韧性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构建自立自强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构建协同高效的现代化能源治理体系,构建立体多元的能源国际合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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